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规范红寺堡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管理及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宁农(经)发〔2021〕11号)、《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宁自然资规发〔2021〕8号)等相关规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胡君 联系电话:0953-5091302
传真:0953-5085678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西街001号
附件:《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