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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大河乡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事前公示
时间:2021-10-22 来源: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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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寺堡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我乡负责实施红寺堡区大河乡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现对项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20211022日至2021111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大河乡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红寺堡区大河乡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大河乡

三、主要建设内容

对国道338道路两侧荒地硬化,规划停车位及标线,总面积为41245 m2;新建绿化隔离带及种植池,绿化面积17714平方米;新建景观广场4处,面积约为2655平方米,景观若干;新建喷灌管道 4000 米。新建I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主管道d300~d800共计3595米。

四、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恒基天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硕利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红寺堡分公司、宁夏致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吉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晟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筑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

五、资金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991.38万元;建筑工程费1834.9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重点镇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和红寺堡区统筹整合资金。

六、工期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4个月,即20219202211月。

七、项目实施效益

进一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促进城镇向生态环境良好、形象鲜明、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的现代化新型城镇发展;同时能有效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和周边地区的交通客货运输条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监督电话:0953-5095188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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