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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残联关于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 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23-03-08 来源:红寺堡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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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30日至8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20日向残联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落实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党委、红寺堡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区市委和红寺堡区委部署要求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等方式,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宣传部下发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区残联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持续学、跟进学、深入学。并开展了专题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提升党组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完善和细化了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干部职工等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政策理论,并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缺项在2022年11月25日残联党组第十五次(扩大)会议中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对于2023年1月13日自治区召开的两会精神中涉及残疾人事业的内容,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并严格抓好落实。
   (2)学习成果转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残联关于积极主动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体质。制定了红寺堡区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已完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择时举办红寺堡区残疾人第一届运动会,目前由于年底资金回收原因暂时未开展;为更好的开展2023年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在2022年12月印发了《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全民健身活动暨残疾人体育运动推广活动的通知》,利用元旦、春节、儿童节等节日节庆,发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适合残疾人参与的趣味群众性体育活动,以进一步丰富红寺堡区广大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二是认真学习了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对于制定的贯彻落实意见再学习再完善,以更贴合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三是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入户宣讲、活动宣传等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断深化学习成果,指导残疾人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3)对残疾人协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宣传服务残疾人“一本通”。2022年9月,以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为契机,对全区72个村(社区)残协进行选优配强,全面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和“职责明确、一专多能”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通过服务“一本通”方式,实现了红寺堡区村(社区)残协组织全覆盖,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残疾人更加精准。使残协在各级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残疾人对残协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普遍增强,为创新推进红寺堡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短板弱项。

   (4)落实四届区委提出的支持和帮助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工作要求还有不足,实施残疾人就业增收工程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培训的方式宣传带动残疾人就业。通过实施“阳光助残、小康计划”项目,宣传鼓励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发展种植、养殖业,实现居家就业200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培育企业、合作社带动残疾人就业等多形式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鼓励残疾人就业增收。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率低。
   整改情况:2020年我区全年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4.31万元;2021年我区全年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5.23万元;2022年我区全年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5.08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明确要求,社会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年来,全区累计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4.62万元,培训残疾人1290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区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保金申报交纳工作。残联积极对接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残保金征收培训班,共同做好2022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和残保金征缴工作,全面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为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6)扶残助残政策宣传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扶残助残政策清单,以微信群、公众号、上门代办、入户访视等形式开展了扶残助残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由残疾人专干、联络员、助残志愿者向残疾人宣传残疾人政策和办事指南,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了相关政策、条件、标准、程序等,提高群众对惠残政策的知晓度。通过线上微信群转发宣传80余条、公众号宣传80余条、快手12条、抖音12条、视频号12条,线下入户走访、上门代办、残疾鉴定、走访慰问时向残疾人家庭宣传扶残惠残政策。二是借助残各类重要节日节点,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各种形式,开展扶残助残政策宣传300余次。
   (7)协调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住建局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特别关注新建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在设计环节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要素,在设计环节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年终部门(单位)考核。二是致函工信局、文体旅游局等政府工作部门对于存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对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行了统计,并积极争取自治区残联项目扶持,对有无障碍改造的农村残疾人家庭进行改造,以解决残疾人出行方便。
   (8)工作跟踪督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内的主体责任,发挥班子成员的监督作用,针对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了区残联工作跟踪督办制度,并建立了督办单,对于区委、政府和各级残联组织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出具督办单,督促第一时间整改。二是修改完善了督办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强化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分管领导带队对建立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项目推进进度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集中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特别是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现场督办、限期整改。对残疾人康复中心督查检查10次,残疾人托养(自强)中心督查检查6次。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压得不实。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按时召开意识形态季度风险隐患研判会,坚持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推进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不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和重点环节,及时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二是按时完成方正舆情和网宣指令发布的网评任务,并建立随时抽查机制,以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于没有完成网评任务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就做好此项工作建立限时进度汇报制度,定期听取和抽查工作完成情况,以更扎实的举措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10)“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持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找准风险点、强化舆情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并持续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舆情应对处置等相关制度。二是及时修订残联公众号信息,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对于没有经过“三校三审”转发、编发的情况,区残联党组将严肃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对出现错字、政治性错误等情况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检查处理。
   (11)保密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制作保密宣传教育资料印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并在微信公众号转载了保密教育文章扩大社会宣传。二是严格开展残联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对残联保密工作逐项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了保密管理、提升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安全意识。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规范了保密管理。完善了涉密文件登记、印发、存档制度,严肃保密工作纪律,强化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技能,细化涉密人员管理流程,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抓好落实。对于残联办公室无正式在编干部的现象,对接区委编办及时进行人员补充,暂时由临聘人员中的党员负责保密工作并进行报备(已于2022年8月报备)。单独设立保密工作办公室(已设立)。集中管理、台账管理、做到手续齐全,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和销毁等过程都应该签字、登记、审批。同时,规范涉密文件收发程序,分类登记、发出的密件统一盖章编号,密件严格落实存放在保密柜,定期按要求进行清退、销毁。发出密件实行定密审批制度,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出。
   (12)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残联及时传达了疫情防控工作政策精神,开展了专题研究部署,确保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特别是加强对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定期检查,邀请专业人员对两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如:防护服的正确穿脱流程、核酸采集等培训),以保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被通报的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已于通报之日整改)。三是积极参加包抓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医务人员、创业社区和教师新村物业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摸排包抓小区住户和外围商户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疫苗接种情况、每轮核酸采集情况等。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残联领导多次对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文章60余条。
   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3)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9个问题逐一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逐项自查,整改落实均已到位,并长期坚持。二是对于提出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对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问题“限时清零”,逐条问题明确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仍然存在问题、不到位的责任人,残联党组将采取问责措施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直至整改彻底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5.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4)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抓好“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党组书记坚持对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再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及时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二是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坚持每年按要求讲廉政党课。
   (15)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对班子成员和各个岗位工作人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班子定”的方式,认真梳理、审查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着力查准、查实、查全、查透,及时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建立相应防范措施。二是开展岗位风险评定。对照残联业务与职责,对班子成员、康复救助、残疾人教育就业、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适配、财务、办公室主任等岗位风险根据风险等级,从高到低设定A、B、C三个等级逐一进行评定、核准。三是制定防风险方法。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防范方法,并签订自我防范承诺书,确保风险点防范有方法。
   (16)议事决策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红寺堡区残联党组议事规则》重新进行了完善修订,强化会前议题酝酿,严格贯彻落实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此项工作已与2021年开始严格执行),凡是重要决策部署,均由党组书记提出议题,负责业务具体工作人员拟定方案,经分管副理事长修改完善意见,最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切实提高领导班子会议质量。二是重要项目安排集体讨论。在会前征集过会议内容,办公室汇总后由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进行初审,凡是重要项目比如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民主决策,并对全过程进行不定期督查。三是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采购办公用品、大型活动开支及开支2000元以上资金的使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再支出。四是规范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和形成的纪要。对所有集体研究讨论事项均在会议记录上如实规范记录,对需要表态或表决的议题,如实记录班子成员表态或表决发言。对于重大事项和重要议题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6.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7)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建立每月与民政、公安、乡镇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工作,对于死亡的残疾人第一时间取得死亡实事证明后,进行残疾人证注销。对于存在的6名死亡残疾人已在审计前进行了注销。下一步,建立残疾人证管理信息比对机制,每月及时和民政、公安、医保、乡镇等进行信息比对,对于死亡、残疾症状减轻或者加重的残疾人信息及时进行修改,该注销的及时注销,该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做到残疾人证规范管理。
   (18)学风文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签字审核制度,由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签字审核,以确保学习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理论素养。二是对于心得体会和研讨材料存在网上下载情况的工作人员,党组进行谈话提醒,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作检查。下一步,将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学习心得进行现场谈体会、说想法、表决心,不断提高残联临聘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做好红寺堡区残疾人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19)对下属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将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残疾人托养中心(自强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残联、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残疾人托养机构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托养机构托养的残疾人条件、托养机构工作人员从要求和服务内容等标准出发,严格监督运营方的11条责任落实。二是不定期对托养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消防演练检查、疫情防控检查等。对托养机构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20)对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资金审核流程,严格落实资金适用范围。对自治区下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用途进行认真梳理,严格落实绩效评价范围,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二是严格落实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残疾人托养中心(自强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办发[2020]49号)精神,对于优先考虑托养的“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作为托养服务对象,在托养中心接收服务对象的流程上严格执行向
残联报备制度,联合审查入托条件,以确保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同时,对于托养中心2021年托养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除了自治区保障的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均为运营第三方机构提供资金进行托养服务。三是今后将加强对托养中心的监管,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对自治区下达的资金及托养中心的运营情况,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对托养中心自开门运营以来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向托养中心运营机构(侠客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下发整改函,限期进行整改,以确保托养中心规范高效运行,真正发挥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作用。
  7.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21)财务支付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计凭证中缺少原始凭证和财务调整不规范均已完善支付手续及支付凭证,并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财务支付手续。二是组织残联办公室、财务人员参加专题学习,并积极组织参加财政部门举行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对于存在会计凭证缺少原始凭证、财务调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定期回头看制度,及时进行规范。
   (22)对财务人员培训不到位,会计制度执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切实加强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财务支出、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区残联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3)询价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审批流程,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培训,坚决纠正不规范行为。一是成立区残联采购询价小组,明确责任人职责,并及时培训采购询价各项规定,让残联询价采购人员熟悉采购询价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到采购询价规范。二是健全采购规章制度,加强采购项目审核把关,组织财务经办人员学习采购程序制度。对采购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物品和服务严格执行货比三家手续,并对比价供货商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出现关联企业和无经营信息的情况,同时要求本单位询价小组在询价单上全部签字。
   (24)往来款项销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要对往年账目的往来款项积极清理,健全有效的往来款项内控制度,增强残联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把好日常清理核对关。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规范核算,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对财务账目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将未做销账处理的资金,进行规范处理。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分管财务班子成员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抽查,对于财务账目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财务人员作出正确处理,并严格要求财务做到手勤、眼勤、心细,确保财务账目不出现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8.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
   (25)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残联党支部及党员思想,把握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正确关系,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从残联具体业务出发,找准党建工作与残联业务,特别是残疾人康复救助业务的结合点,用好用活党建创新项目、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载体,在康复中以儿童康复开放日、儿童康复家长培训等主题活动,积极让康复中心党员参与,有力促进党建工作与残联业务工作的双提升。二是拓宽党员载体。结合残联和康复中心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实际,主动调整教育管理方式方法,以康复救助业务为主线、以线上线下互动学习为模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三是加大指导力度,区残联党组将结合儿童康复救助业务指导,多深入康复中心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儿童康复现场教学观摩等活动,指导党员日常参与党组织活动情况。
   (26)党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公开党务政务事项。严明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建立党员交纳党费工作台账,落实逐月交纳党费,并且及时在办公楼道制作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对于日常党费收缴、政务信息等及时进行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主动抓好应该公开的事项,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二是主要解决对党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坚决杜绝认为一些牵扯利益少群众关注度低的事情可公开可不公开的思想。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及时公示。
   (27)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的。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后对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撰写;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材料报备审核制度,区残联党组已于2021年开始严格执行。三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撰写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如实报告的规定。
   (28)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党建党务管理,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谁,特别是加强对发展党员有关程序的知识培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教育党务干部做好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前,拟好工作方案,并安排专人做好发展党员档案资料的存档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逐项梳理工作要素和落实工作清单,确保工作过程严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9.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存在差距。
  (29)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名干部因交通肇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残联党组在2022年12月党组会议上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加强纪律教育。三是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提高干部自我规范意识。
  10.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30)理事长办公会议作用未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残联内部各项制度,制定了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内容等主要事项,并严格执行,在2023年开始执行。2023年1月份开展了残联2023年第1次理事长办公会议。二是借助2022年区残联换届机会,补充了区残联挂职、兼职理事长及理事,建立了规范的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1)以其他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经费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残联党组自觉加强对议事决策有关制度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按照严格规定制定完善了党组会议与理事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及议事范围,区分党组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和例会,会前认真梳理和审核需要上会讨论的事项,在严格按照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本单位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各种会议记录。二是强化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在残联党组会议上研究。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们反馈。
   监督电话:0953-5098161
   电子邮箱:hspcl123@163.com
   来信地址:红寺堡区残联(红寺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606室)
   邮政编码:751999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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