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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庭院经济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11-15 来源: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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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大河乡位于红寺堡区西部,距离城区13公里,辖区内共有13个行政村,共有行政区域面积56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2万亩,现有常住人口757229963人,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56元。全乡现牛存栏量2.1万头,饲养量达2.7万头;羊存栏量20.1万只,饲养量达25.1万只;猪存栏量1275头,饲养量达3534头;家禽24.9万羽、中蜂300余箱、经果林1.1万余棵,庭院经济有效促进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增收致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河乡庭院经济补贴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河乡辖区内龙泉、大河、乌沙塘、龙源4个行政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发展庭院特色种植。依托各村庭院,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设施农业条件和劳动力资源重点扶持龙源村、龙泉村、大河村、乌沙塘经果林产业等特色作物种植打造农家果蔬种植集群,对农户庭院种植经果林、绿色蔬菜等种植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进行补助。种植经果林的须达到10颗以上,胸径2-3公分,户均补助金额400元。形成与大田作物差异化、互补性、配套性发展,提高种植效益。

2.发展庭院特色养殖。推广适合庭院养殖的特色优良品种,发展适度规模的鸡、、兔等特色养殖业鸡、鸭、兔养殖20只以上且重量达1公斤以上,鸽子、鹌鹑50只以上户均补助金额发展中蜂养殖的按照200/箱进行补助,以上补助户均不超过400元。

3.发展庭院特色手工。打造农家特色手工集群,对农户在庭院经营小作坊经营农家菜、油炸食品、小杂粮加工、草编等手工艺品制作的进行补助。

4.打造庭院生活性服务集群。对农户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证件齐全的进行补助。

(四)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5.78万元。

二、项目实施

大河乡庭院经济补贴项目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实施,项目开始实施结束,以下几个步骤

(一)村级验收。首先由农户提出申请,各村根据农户申请进行自验,覆盖面100%,将自验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验档案包括村级验收表、验收公示说明、验收公示结果说明、相关照片)。

(二)乡级验收。由村民委员会向乡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附验收资料,乡人民政府依据各村上报自验结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全面验收,并留存验收照片,验收结束后在乡人民政府公示(公示时间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乡村振兴局上报验收结果及公示资料。对行政村未组织初验、验收等资料不全或验收不合格的,乡级不予验收。

(三)区级公示。乡级验收结束后,向区乡村振兴局上报验收公示结果,乡村振兴局对乡级验收结果进行为期10天的区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复函大河乡人民政府。

(四)资金兑付。庭院经济补助项目经村、乡、区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请乡党委会审议通过,由乡财经中心核拨补助资金到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按照项目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补助资金兑付给社员。

(五)资料管理。庭院经济补助项目验收资料、公示资料、兑付资料、影像等资料由乡政府收集、装订乡政府和各行政村共同管理,各行政村需向乡政府上报项目资料一式2

三、项目完成情况

202311底,已兑付资金55.78万元,完成率100%

四、项目实施效果

强化庭院经济发展与各村组自然环境相融合、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相结合,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绿化美化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实现农民收入多元化、农村环境生态化、农业发展新型化。

(一)经济效益通过发展庭院经济,能尽快生产出各种名、优、特产品,经济效益高,提高农民生产技术和积累经营经验,有效增加农户收入,繁荣农村经济。

(二)社会效益将进一步提高房前屋后田地的使用效率,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庭院经济富农兴农成效,使生产中的各种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开发农业土特产资源,继承和发展传统技艺;利用闲散、老弱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的庭院经济能够有效将农村的人力资源、生物资源和自然资源以及农业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在庭院进行多种植物的种植,可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

(三)生态效益利用庭院空地进行花卉和苗木的生态苗圃种植,发展特色花卉、珍稀蔬菜、园艺盆景等,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3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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