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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时间:2023-12-08 来源: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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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建设的红寺堡区御景澜庭项目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导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2〕14号)的有关规定,经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和交通局研究决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第五条: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应判定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对你公司建设的红寺堡区御景澜庭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你公司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上述重大隐患的整改,你公司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导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隐患的整改责任要落实到项目部、岗位和具体人员,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要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2023年8月28日前,你公司要将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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