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我乡负责实施大河乡香园等村环境整治项目,现对项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大河乡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大河乡香园等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工程地点
大河乡石炭沟村、香园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清理垃圾、钢丝围网两大部分;其中:香园村清理垃圾2000 立方,钢丝围网339米;石炭沟村清理垃圾2410立方。
四、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重庆渝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融泰建设有限公司
五、资金情况
项目概算总投资4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07万元,其他费用1.48万元。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
六、工期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七、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功能,实现村容整洁,家园美好的目标要求,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响应乡村振兴战略。
监督电话:12317
建设单位监督电话:0953-5095188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