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宁财农〔2021〕122号)和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现对新庄集乡新集村农产品晾晒及储存提升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20日,公示期为10天。
附件:新庄集乡新集村农产品晾晒及储存提升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宁财农〔2021〕122号)和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现对新庄集乡新集村农产品晾晒及储存提升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20日,公示期为10天。
附件:新庄集乡新集村农产品晾晒及储存提升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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