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文件规定,现对红寺堡区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区、乡(镇)、村三级公告:
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春季学期1500元/人,秋季学期2000元/人,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村“两委”审核、公示10天,将审核通过资料上报乡(镇),乡(镇)审核后,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进行乡级公示10天,乡村振兴局进行区级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补贴资金兑付至户主社保卡。
2023年红寺堡区共申报雨露计划学生2923人次,目前完成资金兑付2903人次505.3万元,其中2023年春季学期1515人227.7万元;2023年秋季学期1388人277.6万元;目前还有6名学生由于资料提交不及时,拟用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付,确保应补尽补,不漏一人。通过实施雨露计划政策扶持,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技能,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
附件:红寺堡区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情况公示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