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寺堡区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综合解决自发移民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党办发〔2022〕59号)规定,经村级摸底、自发移民自愿申请、村级会议研究上报,乡镇组织召开党委会讨论,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分别对宅基地和耕地确权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后,经红寺堡区综合解决自发移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确定1户3人符合自发移民户籍迁转条件,现将自发移民拟同意户籍迁转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致电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我局将根据反映问题及时核查,对反映问题情况属实,不符合户籍迁转条件人员取消户籍迁转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3日
监督电话: 0953-5098800
附件:红寺堡镇第二批自发移民拟迁转户籍公示花名册
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