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抓整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协调组、意识形态整改组、巡察问题整改组三个专项组。聚焦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7个问题,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及时对反馈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81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四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二)周密部署,精心筹备抓整改。召开局党组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方案》进行逐条逐项审核把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各自思想、工作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党组班子主动扛实整改政治责任,对认领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抓整改。结合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及办(室)职能职责,将27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到办(室),时间明确到天,责任压实到人,形成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办(室)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各班子成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亲自上阵、靠前指挥、一线作业,办(室)之间加强配合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相辅相成,推动问题一改到底,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四)强化监督,严格督查抓整改。落实每月一督查、每月一调度的要求,每月由综合办牵头对各牵头办(室)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责任办(室)按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见效。自巡察整改以来,综合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间,并列为下一次督查内容,有效推动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突出实效,围绕发展抓整改。发改局党组将此次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结合巡察组反馈问题查找发展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2023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96亿元,增长12.8%,位列全区第1位,突破历年最好位次;固定资产投资总量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完成104.21亿元,增长7.5%,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红寺堡区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学用结合效果不明显。
(1)针对贯彻落实“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深入开展“畅游红寺堡 惠享美食每刻”等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发放各类消费券10万张、实现销售额3000万元。二是加快移民文化体验集聚区建设步伐。投资5671万元,实施星星故乡·罗山生态度假区等新改建项目建设,夯实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基础。2023年旅游接待人数达3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890万元。三是重点培育有特色、有品牌、吸纳能力强的商贸企业入库,2023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5家。积极对接争取瑞思豪、尚巾府、宝通顺达等8家企业自治区第一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80万元,资金已全部兑付。
(2)针对统筹谋划项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谋划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300万千瓦复合光伏、东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等124个计划实施,年度计划投资112亿元。二是紧抓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等重大机遇,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两债一资金”谋划争取力度,动态储备人民医院综合楼、弘德中学等48个项目,总投资31亿元。三是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引进宁夏中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信盛利贸易有限公司、宁夏金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大企业,带动我区新能源、基础设施、产业等发展,提高本地居民就业率。
2.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短板。
(3)针对碳达峰工作主动作为不够问题。一是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2〕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宁党发〔2022〕30号)《吴忠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吴党发〔2023〕10号)部署要求,我区主动对接,并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组织了我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吴忠市发改委审核后同意印发,现准备经专家评审后按程序印发。二是截至2024年,红寺堡区开发建设光伏、风电总装机容量5.61GW,占宁夏全区1/6,所有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以“光伏+牧草”复合模式进行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工商业和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目前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5MW,农村电网可接入容量剩余20MW,农村电网项目由国网公司牵头负责,申请项目资金支持,对农村电网进行升级改造,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奠定基础,争取建设完成多个“光伏村”,畅享“阳光收益”。
(5)针对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2023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5.69亿元,增长7.0%,位列自治区第1位、吴忠市第1位,突破历年最好位次,完成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的目标任务,服务业占GDP比重为32.8%。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按期召开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重点指标情况,进一步提升对重点行业领域监测与分析的时效性和精细度,充分发挥好“经济大脑”作用。二是推动服务业提档扩容。深入开展“畅游红寺堡 惠享美食每刻”等消费促进系列活动7次,组织动员近200家企业参加,累计投放164万元10万余张消费券,直接或间接带动销售额超4000万元。
3.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短板。
(6)针对履行重点牵头任务责任有落差问题。一是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先行区建设、示范区创建、国民经济、项目投资、粮食安全等牵头抓总职责,积极对接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强化与各部门沟通对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二是积极对接自治区、吴忠市发改委,结合红寺堡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2023年贯彻落实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定期督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三是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沟通对接,争取给予红寺堡区政策、资金、项目方面最大限度支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总结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明确短板弱项,提出进一步努力方向供区委、区政府研究决策。四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项目调度,强化跟踪协调,努力破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困难。湘投新能源100MW光伏电站项目、特变电工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5月底建成并网。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加快签约项目落地、建设力度,推进产业一体化发展,构筑经济增长强劲动能。
(7)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19号)文件,并于2024年3月4日下发了《关于规范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函》,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执行,更好地指导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今年以来,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2个,总投资0.23亿元。二是联合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纵横联动监管体系,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并于2023年12月7日联合财政局组织召开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解读培训会今年以来共验收太阳山镇,柳泉乡,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司法局等乡镇和部门项目53个。三是2024年4月29日,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交通局等11个部门项目业务人员参加全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管理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4.以改革促发展的主动性不强,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力度不大。
(10)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不力问题。一是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助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做好线上信用修复工作。二是已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终效能目标考核,对分数较低的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三是我局与市信用办进行过多次对接,明确要求在联合惩戒对象认定及实施联合奖惩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已通过公文系统、网上转发等形式发至各有关单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2023年9月7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深刻认识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健全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的重大举措。二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2024年1月29日局党组会听取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发改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三是局党组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经梳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6条、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4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12条,共计22条责任清单;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7条;全面从严治党问责清单6条,均已整改到位。
(15)针对问责清单责任不够明确问题。一是严格制定6条问责清单责任,充分结合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问责对象,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加强班子成员对局党组问责清单,双向沟通,强化管理。二是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周开展“四查”活动,从最基本的廉政要求、最容易发生的腐败环节、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入手,全面梳理排查33人次,并制定整改台账,形成长效制约机制,从源头防止问题的发生。
(16)针对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经常问题。一是2023年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任、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各类谈心谈话30次,进一步加强沟通了解,在贯通融合中有力推进发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结合2024年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工作安排,开展谈心谈话10次,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17)针对对粮食购销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还不到位,推动解决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坚持分层级、常态化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粮食购销公司全体职工开展粮食安全专题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水平。二是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储备应急成品粮油1040吨,保障全区常住人口10天市场供应量。开展政策性粮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成功争取地方储备粮仓储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资金936万元。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顺利完成粮食储存环节损失损耗调查工作,着力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物价监测服务,全方位开展粮食安全宣传。三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调整充实了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粮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充实壮大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干部队伍,定期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财务和统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承储企业在成品库和原粮库安装视频监控,实现远程监测。四是2023年9月12日各班子成员开展“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党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夯实清正廉洁根基,筑牢全体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4年1月29日听取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8.廉政警示教育不够经常。
(18)针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汲取典型案例经验教训不够问题。一是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开展重要节点干部作风建设会议3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参观青云湖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次、弘德村党员教育基地1次。二是结合2024年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工作安排,3月27日,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红寺堡区纪委的全会精神,延伸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交流研讨,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迷惘之省》,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9.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经常、深入。
(19)针对纪检监察组未建立监督责任清单,2022年以来未列席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对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资金使用监督不够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安排,亲自督办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分工承担分管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整改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细。二是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开展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做到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及时通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0.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20)针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认真学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全区各类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三是开展专题学习4次,自查自纠39人次,其中党组班子存在问题3条,班子成员存在问题16条、党员干部存在问题43条,均已完成整改。四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分工承担分管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整改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细。
(21)针对履行工作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程序,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单,在记录单中明确存在问题、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整改时限等,杜绝隐患排查治理浮于表面。二是对前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进行再梳理,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建立台账,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加强检查频次,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举一反三,确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逐一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消除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将做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实际行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有力举措。
(22)针对文字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责令综合办、产业办站室负责人在干部理论学习会上进行书面检查,并举一反三,警示全体干部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分管领导、干部责任,严把文稿审核关,进一步改进文风,着力提升文稿质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狠抓作风建设,把改进文风、着力提升文稿质量作为本单位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严明的纪律和务实的作风深入推动作风建设向善向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1.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23)针对部分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项目审批、申报、备案一律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执行。2023年6月以来,局党组会研究项目审批、申报、备案4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200万元以上项目4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局党组研究机制,全面梳理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2023年6月以来,局党组会研究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巡察、网络安全、乡村振兴、国民经济、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项目审批备案、干部考核晋级、大额经费等重要事项71次,有效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确保了重点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
12.执行党建工作制度不严格。
(2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指派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对党员参加支部会议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2023年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4次,开展各级各类谈心谈话4次。
(25)针对支部选举资料收集不完整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支部选举工作。2023年10月12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制定选举办法,明确选举程序中每一个步骤和环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二是及时整理资料。及时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会议,严格会议记录要求,做到会议情况第一时间记录、参会人员第一时间签名,会议日期准确无误,并详细登记缺席人员请假原因,坚决杜绝错签、漏签等情况。
(26)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局党组积极部署党建工作,2024年1月29日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统筹党建和业务工作协同推进、相互促进,理论武装持续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扎实推进,战斗堡垒作用较好发挥,党员干部凝聚力明显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较好发挥了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有力推动了发改工作跃上新台阶。二是召开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依照流程依次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主题教育办报告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和谈话结果认真梳理并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党员对支部提出意见5条,党员之间提出批评意见50余条,组织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四)聚焦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
(27)对审计局2023年4月关于《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5月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反馈的“调拨资产未履行资产调拨手续”和财政局2023年6月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反馈的“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对我单位的资产进行盘点,形成台账,并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粘贴固定资产标识卡。二是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于2023年9月7日和2023年12月27日将无偿划转至红寺堡区统计局和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的资产进行下账并在红寺堡区财政局进行报备,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提高我单位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制定并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日常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实现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担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咬住问题不放松,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主动担责、自觉履责,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收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按序时进度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实效。
(二)强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的重要作用,认真总结分析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将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推广开来,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效能。对整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办(室)认真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和风险点所在,坚持问题导向,对现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
(三)强化责任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扛牢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红寺堡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一贯到底、落实到位,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四)强化职责履行,奋力开创发改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强化中期评估成果运用。持续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扎实开展“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前期工作、强化要素保障,确保124个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有序推进。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自治区和吴忠市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加快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3.5GW复合光伏风电大基地、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地方储备粮仓储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应急成品粮储备,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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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