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确定标准:依据《财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1〕384号)、《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宁夏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3号)要求,本次救助对象为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经本人申请、区妇联推荐、全国妇联审核,现对2024年红寺堡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助金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红寺堡区妇联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953-5098619
联系地址: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楼妇联办公室
附件:2024年红寺堡(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项目救助金拨付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妇女联合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