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管理,规范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结算审核行为,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定《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操作规程》。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研读提出意见,对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
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前,欢迎关心和支持红寺堡区经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953-5090136(传真)
邮箱地址:caizhengju515@163.com
通信地址:红寺堡区金水街008号
邮政编码:751999
来信请注明“结算审核操作规程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操作规程》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