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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S0000811
宁夏鑫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商业街西侧金环路北侧鑫鸿公司商贸楼135号
房屋所有权
640303101220GB00015F00010035
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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