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23〕541号)要求,我乡负责实施大河乡大河村七组污水管网工程,现对项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大河乡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大河乡大河村七组污水管网工程
二、工程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大河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矩形直线混凝土污水检查井64座、沉泥井12座,配套安装防坠落装置76套、d800球墨铸铁井盖76套;铺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1881m,其中d400管道295m、d300管道1586m;拆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5381m²,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950m²,拆除及恢复步道砖20m²,道牙10m;铺设de160PVC接户管道420m,6-0.5m钢管涵7座。
四、资金情况
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256.5万元,其中工程费为231.48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为 17.55 万元,预备费为7.47 万元。
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工期情况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2024年11月-2025年6月。
六、项目实施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对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绿化、巷道亮化及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的紧迫任务,同时,将有效加强村庄污水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奠定基础,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监督电话:12317
建设单位监督电话:0953-5095188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