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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吴忠市红寺堡区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参与商家的通知
时间:2025-04-07 来源: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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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商发〔2025〕9号)要求,红寺堡区开展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就参与商家面向社会进行征集,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家要求

参与商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经营的企业、经销商,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补贴目录。

(二)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完善的商品收旧、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参与企业硬件设备、收银等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能够垫付消费补贴资金。

(四)具有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的能力,能够按规定定期报送销售和补贴数据。

(五)理解并同意本次补贴规则,按照实施方案细则开展工作。

(六)无严重失信行为,参与我区历次各级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未曾有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和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情形。

二、征集范围

旧房改造、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品类,四大类39个品类

1.智能家居品类: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服务机器人(不含智能扫洗地机)、智能主机、智能中控屏、智能面板、智能开关13类;

2.装修材料:饰面砖、地板、集成吊顶(含浴霸)、套装门、套装窗、墙面装饰材料(含踢脚线)、窗帘7类;

3.卫生洁具:普通马桶、浴室柜、浴缸、淋浴房、花洒5类;

4.家居照明:沙发、茶几、电视柜、床(含床头柜)、床垫、衣柜、餐桌椅、橱柜、书柜、书桌椅、吊灯、吸顶灯、台灯、壁灯14类。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商家《信用信息报告》和银行打印的企业及法人征信报告,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销售商家参与活动报名表(附件1)

(四)参与“焕新”活动承诺书(附件2);

(五)红寺堡区初审合格企业、经销商名单(附件3,须提供Excel表格);

(六)商家参与补贴的产品清单(加盖商家公章),产品清单应包括该产品的现价、三个月前价格及国标13位编码。

(七)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收银软件系统截图及设备照片各一张;

(九)线下实体店门店及店内照片各一张;

(十)所有纸质版资料另附相应PDF扫描件;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

(二)报名方式:自愿参与的商家在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待我局初审汇总后,1份申报资料(并附PDF版)报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复审并公示,征集的参与商家资格有效期至“焕新”活动结束。

五、其他要求  参与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真实性。

(一)参与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暂停甚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1.服务问题突出的。2.以各种理由限定购买人消费自由的(如:限定购买人选择品牌、种类、规格等)。

(二)参与企业存在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旧家居、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

(三)经查实有任何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将采取取消参与资格、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失信记录以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四)本次活动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时提交资料,逾期不候。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所有。报名联系电话及咨询热线:0953-2756665电子邮箱:hspzsj@163.com

附件:1.吴忠市销售商家参与“焕新”活动报名表

      2.参与“焕新”活动承诺书

      3.县(市、区)初审合格企业、经销商名单

  4.吴忠市红寺堡区家装厨卫“焕”新产品备案表




                                     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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