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红寺堡镇2004年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森林抚育相关政策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红寺堡镇2004年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及成果巩固补助资金,涉及农户2083户面积59387.3亩,补助资金标准为40元/亩,其中: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20元/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标准20元/亩。2024年度共计补助资金237.5492万元。
以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37.5492万元,经红寺堡镇人民政府公示群众无异议,现通过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5090170(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