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2016-11-03 11:43 |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10月26日在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请予审议。 一、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区政府承办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26件。议案建议涉及农业经济、城乡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事业等方面,承办单位涉及5个乡镇、18个部门。截止目前,1件议案、22件建议均已办结,办结率为85%;4件建议正在办理。议案建议的答复率为100%。 (一)已办结议案1件。 关于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排查改造及加强污水排放处理的议案(A类)。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一是完成了机房建设、软硬件平台搭建、信息系统开发及集成等工作,开展了各类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完成城区各类地下管线571.85千米,各类管线点25830个的外业探测工作,并督促各权属单位完成所属专业管线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初步成果已经形成。二是在燕然路、团结街、金水街等道路改造过程中对供水管网一并进行改造,长约8.8千米。加大对城市供水管网的定期检查、维修,对水质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同时,投资90余万元对城区部分老化、锈蚀严重、塌陷破损的阀门进行改造更换。三是建设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一级管网1千米。四是在柳泉水源地开采两眼水源井,在城区建设每天供水5万立方米的红寺堡第二净水厂,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人大代表建议26件,已办结22件,占人大代表建议的85%;正在办理4件,占人大代表建议的15%。 1.5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第1号“关于新建牛羊屠宰加工厂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由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红寺堡区有机牛羊屠宰加工厂项目,包括肉牛、肉羊两条屠宰及深加工生产线和大型冷库。项目占地面积106.07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投资1.4亿元。其中,一期规划建设日屠宰肉牛100头屠宰分割生产线与熟食制品加工线及其辅助工程。已完成氨制冷设备拆卸、通路、1至10号冷库的改拆、屠宰车间等基础工程。屠宰线设施、制冷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正在采购,屠宰操作工人已在利通区涝河桥、贺兰伊顺园屠宰场培训,争取一期工程年内投入运营;二期规划建设日屠宰肉羊500只的屠宰分割生产线,计划2017年底建成。项目投产运营后,每天生产、冷却、分割高中档肉品40吨,加工熟食制品5吨。 第2号“关于提高红寺堡区葡萄病虫害统防统治与机械化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林业局。 争取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组建统防统治暨机械化服务中心,围绕罗山葡萄文化产业示范园、汇达酒庄、红粉佳荣酒庄、凯仕丽酒厂等组建三家葡萄病虫害统防统治暨机械化管理服务机构。 第3号“关于推进农村村级硬化道路建设的建议” (A类)。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累计投入23.57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094公里,实现了行政村公路全覆盖,通畅率达到100%,助推了特色产业发展,极大方便了广大移民群众的出行。 第4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协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教育局。 一是大力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组织近千名食品经营者召开《食品安全法》培训会,向参会人员赠送《食品安全法》单行本。积极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万多份,悬挂横幅46条。举办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1期50人,举办新修订《种子法》培训班1期107人。累计开展农业行政执法6次,其中开展联合执法4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门店,严厉打击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制定学校、幼儿园食堂规范化创建方案,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3次培训观摩活动,指导学校、幼儿园全面改造食堂,提升餐饮服务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验收命名规范化学校食堂8个;推行明厨亮灶231户,推行率达56%。三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命名食品安全示范店30个;对食品生产、餐饮服务、流通环节100个批次食品及20个批次餐具进行抽样送检,完成食品安全民生计划、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抽样检测任务,查处3起不合格食品案。截至目前,共检疫肉类产品852吨、活畜禽13.84万头(只);无害化处理病害肉54.1公斤、病死动物322头(只);对拉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消毒300多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场所消毒85.6万平方米。 第5号“关于为乡镇行政村配套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文化体育旅游局。 一是为17个村级文化活动室配发了歌舞乐器、社火锣鼓、戏曲服装、秧歌服装、铁皮书柜、桌椅和图书等文化器材和设备。二是帮扶建立高台社火制作、书法、剪纸、传统手工艺灯笼扎制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大院5个,自治区媒体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三是扶持7个优秀民间文艺团队,并根据每个文艺团队的实际情况,配发了相应的文化设备。四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活动室配发了电脑、投影、幕布、桌椅和图书等文化器材和设备。五是为部分行政村配发安装健身路径18套283件、室外乒乓球桌34副,发放篮球架20副、篮球160个;为部分小区和企业配发安装健身路径16套176件。 2.21件建议办理情况。 (1)17件建议已办结(A类)。 第1号“关于对太阳山镇周新村土地进行生态整治的建议”。承办单位:国土资源局。 争取宁夏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工程2015年度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安置区红星、周圈、周新等项目,投资757万元,建设规模为11353亩,完成了土地平整及排碱沟开挖治理、田间道路等工程。 第2号“关于支持太阳山镇兴民村大力发展黄花菜产业的建议”。承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建成晾晒棚80座,发放棚膜80卷;由合作社投资200万元,扶贫办扶持30万元,共同建成玻璃钢晾晒加工一体化彩钢车间2个。 第3号“关于解决大河乡麻黄沟村、龙泉村土地沙化灌溉困难的建议。承办单位:水务局。协办单位:国土资源局、大河乡。 争取宁夏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工程2015年度红寺堡区大河乡新圈安置区项目,投资729.9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5533亩。 争取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泉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9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六支片区正在铺设蓄水池土工膜,已完成过滤器房立柱及屋顶的浇筑;十二支正在浇筑蓄水池阻滑墙,已完成过滤器房立柱及屋顶的浇筑,地埋管道正在开挖管沟并同时铺设管道。11月中旬将完成水源工程、过滤器房及地埋管道的建设,明春跟随种植进度同步铺设滴灌带。 第4号“关于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承办单位:扶贫办。 整合资金1200万元,建立产业发展担保基金;整合双到资金5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金,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到期后的贴息资金;与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在大河乡龙泉村和柳泉乡沙泉村试点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紧盯贫困村脱贫销号,按照标准对兴民村2500亩黄花菜、龙泉村300亩甜瓜、1000亩覆膜马铃薯、1000亩优质牧草、龙源村整村推进900亩枸杞种植兑现扶持资金,全力支持农户发展产业;在马渠引进迪盛四联、在弘德村引进宁夏杞煌发展“资产收益型”模式,建成农光互补光伏大棚6000亩;在弘德村引进宁夏富阳等公司发展“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种植优质牧草3000亩、黄花菜500亩、油牡丹500亩等。 第5号“关于对新庄集乡沙草墩等村进行渠系配套的建议”。承办单位:水务局。 争取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年度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土地整治项目,治理灌溉面积1.1万亩。争取相关渠系配套项目2个,即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和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518万元,两个项目均已完工投用,有效改善了新庄集乡部分村组的渠系配套。 第6号“关于加强红柳沟、八个窑沟治理的建议”。承办单位:水务局。 争取红寺堡区红柳沟上段治理工程,总投资2850.22万元。项目治理范围主要为红柳沟上游的蛇腰沟、碱井子沟、兰家圈子沟、独疙瘩沟和常家窑沟,工程累计治理总长29.87公里。工程现已完工,有效提高了防洪能力,保护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争取新庄集乡四支干高口防洪工程,于6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有效解决了八个窑沟治理问题。 第7号 “关于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的建议”。承办单位:国土资源局。 在红寺堡镇等5个乡镇分别设立5个国土资源管理所,每所核定人员编制5名,加强了基层一线国土执法力量。同时,我区将2016年确定为“国土执法年”,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6〕22号),并且颁发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明确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若干意见》,通过加强动态巡查、开展联合执法、化解遗留问题、调处矛盾纠纷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建立强化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第8号“关于改善农村环境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红寺堡区2016—2018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卫生评分标准、考核办法等内容。二是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宣传,让村民了解农村环境卫生的现状,并积极参与到改善环境卫生的行动上来。截止目前,已发放各类宣传彩页3000余份。三是争取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8516万元,共建设垃圾填埋场6座,配置垃圾转运车67辆、叉车68辆、三轮车12辆、20型装载机3辆、电动三轮车16辆、吸污车1辆、垃圾箱7418个,实现了6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覆盖。2015年续建的太阳山镇10万立方垃圾填埋场和大河乡石炭沟5万立方垃圾填埋场,目前已完工。四是结合“创卫”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先后3次带队督查5乡镇环境卫生,对脏、乱、差的乡镇(行政村),通过红寺堡区电视台进行曝光,并责成立即整改。五是制定出台了《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红寺堡区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办法》,明确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农村环保设施监管主体、责任主体、经费保障、监督检查等要求,建立健全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员队伍组织、人员工资发放和考核机制,确保环保设施有人抓、有人管。六是投入1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 第9号“关于为新庄集乡康庄、东川、中川等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建议”。承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争取自治区农村阳光沐浴项目,为新庄集乡落实太阳能热水器3300台(西源村250台、菊花台村150台、沙草墩村600户、东川村150台、洪沟滩村500台、红阳村650台、康庄村200台、向阳村200台、杨柳村300台、南源村300台,中川村全覆盖)。截止目前已全部安装结束,并已正常使用。 第10号“关于对新庄集乡东川等村村部进行改扩建的建议”。承办单位:民政局。 根据民政厅对农村社区改扩建的要求,从2011年开始对面积未达200平方米的逐步进行改扩建,截止2015年对潘河、红星等20个行政村进行了改扩建。2016年对龙泉、红崖、菊花台、田园、周圈、红塔、东源、买河、石坡子、红阳、开元、柳泉、麻黄沟、玉池等14个村进行了改建。未列入的计划2017年组织实施。 第11号“关于加大市场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的建议”。承办单位:公安分局。协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 为切实加大市场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措施。通过定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市场外的街道路面来回巡查,及时制止乱停乱放,违章占道停车,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832余起,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场次,展示交通安全宣传展板68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发布各类交通信息900余条,各类报刊发布信息27条,受益群众28000余人。 第16号“关于加强慈善事业工作的建议”。承办单位:弘德慈善园区。协办单位: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民政局、残联、文化体育旅游局。 一是以“移民、慈善、生态、航空”为主要内容,以刺绣、烙铁画等为主要形式开展各种文艺培训,重点扶持培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群众文化领军人才、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才和文化产业带动人才。二是在弘德慈善园区利用1栋标准化厂房资源规划设立了企业人才培训中心,建成4个综合文化活动室。先后为宁夏嘉泽发电集团、宁夏弘德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配建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先后配备了电脑、电脑桌椅、图书架、期刊架、阅览桌椅等器材,搭建文艺演出舞台1个、购置安装健身路径8套,为企业残疾人送轮椅2套、拐杖2副。三是为符合政策的2987名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200元,共计发放364.56万元;为符合政策的2972名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护理补贴960元,共计285.312万元,实现了重度残疾人救助全覆盖。开展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120人、淘宝“云客服”培训50人、残疾人康复员培训80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24人4.8万元。 第17号“关于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建议”。承办单位:宣传部。协办单位:教育局。 一是以会议为载体,领导干部带头使用普通话。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讲课制度,监督领导干部带头使用普通话。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公共场合坚持使用普通话。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场文艺演出等各类活动,都自觉使用普通话,营造讲普通话的氛围。三是以媒介为载体,潜移默化引导学习使用普通话。利用红寺堡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广场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宣传推广普通话。 第18号“关于规范红寺堡区相关行业收费的建议”。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协办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围绕水、电、暖、天然气、液化气、互联网、有线电视等重点行业,开展了红寺堡区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的调查。针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16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项,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降低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4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4项。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全区统一,并保持畅通。对我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电信分公司、金融机构等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收费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第19号“关于加强村民专业技术培训的建议”。承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扶贫办。 2016年开展贫困劳动力“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培训主要针对玉池、兴民等9个脱贫村和河西、龙兴2个帮扶村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培训工种涉及葡萄、枸杞、草畜、瓜菜等农村实用技术,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司机、瓦工等工程机械类,家政服务、保育员等家庭服务类型培训。由乡镇和村落实拟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就业创业局落实培训师资,每一位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得到免费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推荐就业率达85%以上。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120人,培训结束后自主创业成功率达80%以上。目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50人次,累计发放技术指导资料4000余份。在9个脱贫村遴选900户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9000户,进一步满足了广大农民农时生产需求。 第20号“关于为沙草墩村秦腔剧团补充演出设备的建议”。承办单位:文化体育旅游局。 民间文艺团队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每年根据每个文艺团队的实际情况,配发相应的演出设备。为沙草墩村秦腔剧团配发相应的文艺演出设备已落实到位。 第21号“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承办单位:各乡镇。协办单位:各部门。 进一步完善《关于在全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以及本地知名律师担任各部门法律顾问,17家政府部门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事项专家咨询和法律分析制度,对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邀请政府法律顾问、科研单位的专家参与调研论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会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突出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关键环节,有效保障了决策切合区情,符合科学发展。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及为政府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坚持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度,全程参与决策,为政府领导的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谋意见,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2)4件建议正在办理(B类)。 第12号“关于翻修滚新路-杨柳-新台-菊花台村级道路的建议”。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已列入2016年红寺堡区农村公路项目之中。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土方路基桥涵施工,11月底完工。 第13号“关于拓宽和整修滚新公路白墩至洪沟滩路段的建议”。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列入2016年红寺堡区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之中,项目全长23公里,按照三级公路改建,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总投资2750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年底完成。 第14号“关于对太阳山镇红星村至盐兴路道路连接线进行硬化的建议”。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已列入2016年红寺堡区农村公路项目之中。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土方路基桥涵施工,10月底全面完工。 第15号“关于对新庄集乡南源村等村庄巷道进行硬化的建议”。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已列入2016年红寺堡区农村公路项目之中,先期解决南源村内人员密集、出行率较高的2.5公里巷道,剩余5公里巷道争取2017年列入自治区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底完成。 二、主要做法 区政府始终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近年来形成的有效办理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一)创新方法,优化办理机制。区政府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依法行政的大事来抓。一是完善议案建议办理领导机制。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牵头领办的领导机制,合力抓好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一并部署安排,确保任务层层落实。二是建立明晰的责任机制。区政府在考虑承办部门时,对职能明确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的原则;对职能交叉、跨部门的,坚持“谁牵头、谁主办”的原则;对所涉事项职权难以确定的,坚持“指定谁、谁主办”的原则,确保各项议案建议有人办、办得好。三是建立规范的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交办、拟办、办理、回复等各个环节,给代表的复文一律由承办单位报分管区长审定后,以正式文件逐人回复。对代表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办理回复。 (二)转变作风,增进互动协作。一是勤会商。各承办单位按照“办前有联系、办中有征求、办后有回访”的要求,在办理前,向代表深入了解建议的产生背景、现实依据和办理要求,向他们讲清政策以及初步设想;办理中,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办理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汇报,并做好延伸办理及后续服务。二是常联系。对几个单位联合承办的,主办单位落实牵头责任,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协办单位的资源和优势,提高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三是多指导。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政府办邀请区人大人选委、人大代表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监督指导,听取办理中的困难和想法,并反馈给代表,形成了和气顺畅的办理格局。四是频调度。鉴于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区政府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并邀请区人大人选委,对水务局等十几个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绝大多数建议在10月底前办理完毕,个别建议适当延期办理完毕。 (三)注重质量,放大办理效果。一是提高采纳率。各单位以办理议案建议为契机,积极进行开发、挖掘和利用,使更多的意见建议走出纸面、展现价值。二是提高落实率。对议案建议所涉及的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项解决。凡是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办、快速办;凡是可以创造条件的,力促条件早日成熟,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解决计划,根据轻重缓急,确定落实时限,并明确时间节点,稳步加以推进。对限于政策、资金等因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积极寻求替代办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了建议应有效应。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6年,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对问题缺乏深入细致地研究,有的答复过于简单、笼统,质量不高等。二是有些承办单位没有及时按要求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函、征询意见表寄发给代表,代表无法了解建议办理进度。三是个别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协调联系不够,办理进度缓慢、效率不高,少数建议办理期限延迟,四是部分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不够,未能真正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征求、办后有回访”,仍然停留在文来文往的答复型办理水平上。 针对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协调机制,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增强办理实效。二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在办理过程中,邀请代表深入实地督导,全方位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三是继续跟踪议案和部分办理难度大、协调任务重的建议的办理落实进度,并由区领导牵头督办落实。四是继续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单位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严格奖惩,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五是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积极创造条件,列入区市计划,争取早日解决。 各位代表,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必然要求。今后,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区政府将继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为加快“五个红寺堡”建设而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