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红党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红寺堡区调查队立即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是否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5个方面进行严格全面自查,做到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不走样。调查队3月、4月召开了会议进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内容学习、自查工作安排,5月2日再次召开会议进行文件精神学习和自查自纠情况阶段性分析,从文件要求的严厉“五个严禁”进行全方位自查自纠力争每项到位。
二是深入自查,严格自纠是否有“5个方面”问题。围绕是否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5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及的问题逐一清理核实,依据相关法规认定事实、确定性质、厘清责任,全面客观准确的填写排查统计表。全队认真自查唯一存在的问题是办公服务用房超面积使用。
三是立即整改,严格腾退超标准办公服务用房。2015年红寺堡区政府分配给调查队办公室3间,会议室1间,档案室1间。严格按照红寺堡区机关事务局来单位实地测量的面积,对照单位人员编制和使用面积标准,将多出的23.3平方米的服务用房(档案室)腾退,于3月9日交由机关事务局管理统筹安排。整改后,全队严格按照要求,采取“整合办公”“人员调配”的方式,做到不超标准使用办公室。
四是形成制度,严格按照长效机制遵照执行。全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传导压力落实责任。领导要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带好队伍,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督促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自查和整改的全面材料撰写成报告,填写相关表格,于5月3日上报红寺堡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