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灵武市、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及业务骨干莅临我中心交流学习,双方就不动产登记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存在的困惑进行讨论,同时对我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情况、档案整理进行了观摩学习。
讨论交流中,双方主要就未成年子女如何接受父母名下赠与的房产如何进行登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办理该不动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父母或他人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签字。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不动产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3、按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经税务部门审核后,依法缴纳相关税费。4、持有加盖印章的契税完税凭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特此说明的是,对于产权人与监护人是同一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以上程序予以登记。
第二,在办理预告登记或者转移登记时,对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房产,必须使本人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证明方可予以登记。

观摩结束后,大家就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人员划转、职能整合、平台建设等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所有观摩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交流学习及时、必要,针对性强,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交流学习,及时借鉴兄弟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方面的成功经验,将不动产登记工作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