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吴忠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坚持依法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财政部门要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新增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力度。(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积极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市司法局要以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市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市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数据资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集中公开并实时更新。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本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结果信息。(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城投公司、国运公司、开源担保公司、农投公司、交投公司、创投公司、文旅投公司负责落实)
(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法、准确、公开、透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信息发布,让公众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泄露。应急、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坚持及时精准,提升解读回应实效
(一)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政务舆情回应。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政务舆情报告机制,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及时有效回应经济和民生热点,以及企业、公众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针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热点问题,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主动发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官方声音引导社会舆论、以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谣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坚持标准引领,促进政务公开规范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青铜峡市9月底前完成自治区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任务。各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全区统一的试点领域标注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标准指引具体格式和模板以及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范围、对象等要素,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年底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市直部门参照26个标准目录和权责清单,年底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详细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筛选征地补偿等信息数据,采用集中公布、“二维码”等方式精准推送。积极搭建“政策直通车”平台,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规范政务公开专区。按照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专区标识和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的规范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归档等流程,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书、指南、答复等格式,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坚持和完善政府开放日制度。开展“公民走进政府”“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积极搭建让社会公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县乡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安全保障和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落实每季度政府网站检测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优化网站栏目,重新梳理各部门、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步强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府网站检索、问答功能,推动政府信息逐步实现“一网可查”“全网通查”。(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抓好《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落实,明确政务新媒体管理职责,完善开设、整合、变更、关停流程。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强化全市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管理监测和动态管理,定期公开监测结果,促进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进一步突出政府公报的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全面落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吴忠市人民政府公报》刊登。(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坚持严格管理,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着力构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业务工作,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采取每天推送学习最新政策法规、司法案例、部委、厅局最新通知、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完善考核督导机制。认真梳理效能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全面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及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问题扣分和日常监测问题约谈制度,促进问题整改归零。(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