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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17-55078
文号
红教发〔2017〕9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1-11
名称
红寺堡区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方案
红寺堡区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方案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都要有自己的章程。制定学校章程既是落实上级要求,同时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章程制定核准办法>的通知》(宁教发〔2016〕13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中小学章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系统梳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目标和方向,逐步实现学校内部之间、学校与政府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以不断完善学校依法办学、实施自主管理为基本准则,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不断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适应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与家庭、社会的合作,办出特色、提升品质。

二、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

 2.规范性原则:学校章程用语应当准确、简洁、规范;内容设定符合要求;制定程序要规范,必须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制定完成后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可操作性原则:学校章程的制定既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教育规律,又要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做到切实可行,便于操作落实。

 4.发展性原则: 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5.特色性原则:学校章程要能够反映出学校在教育思想、观念、体制、内容、方法等多方面的探索、创新和实践中的个性特色。校章制定要因校制宜,有自己学校的鲜明特色。

三、学校章程应涵盖的内容

学校章程包含的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学校的历史沿革、登记名称、办学地点、住所地等。

2.学校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

3.学校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

4.学校的校训、纪念日、校徽、校歌等。

5.学校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学校的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6.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

7.学生管理、评价的基本原则,学籍管理办法

8.学校负责人及管理干部的产生于任命机制。

9.教师聘任、考核、奖惩的基本原则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聘任考核的方面发挥主体作用的机制。

10.学校经费来源渠道、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11.学校的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制度。

12.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宜。

13.章程的修订程序、解释权归属。

14.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校章程的上述内容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构成。 总则部分,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性质、隶属关系、办学目的、培养目标、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办学规模及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分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实体性内容。要注意三方面的要求:一要注意内容的全面性;二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设置好章、节、条、款、项、目;三要避免分则内容和总则内容相抵触、分则内容自身之间相矛盾。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作用。其内容和排列顺序一般为:关于名词、术语的 定义;关于需要规定的特色内容;关于学校章程解释权的授权规定; 关于制定规章制度的授权规定以及关于实施日期的规定等。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中小学章程核准小组

组  长:孙冲

副组长:刘鹏跃  伏建军  锁金银  张学仁  魏国

组  员:李如峰  金光耀  叶占林  魏耀峰  何晓莉

        张  才  马靖平  拓生海  吴亚莉  郭一鸣

        李  娜  石海兵  朱世军

(二)工作推进步骤

1.2016年10月份,根据我区实际,拟确定以下6所学校为第一批试点学校:红寺堡区一中、红寺堡区三中、红寺堡区一小、红寺堡镇中心小学、红寺堡区回民小学、一幼。试点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章程起草小组。教育局邀请教育厅法规处专家,组织对章程制定人员和核准小组成员以及试点学校章程起草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年底前完成学校章程制定前期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和试点工作。

2.2007年2月份,城区各中小学(四中除外)、二幼、农村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心小学、农村学生300人以上规模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章程起草小组,并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宁夏中小学章程制定核准办法》,掌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和内容、方法。8月底完成章程起草工作,提交核准申请书和核准稿,教育局核准小组11月底前完成核准工作,学校12月底前完成章程发布工作。使章程制定完成学校数达到30%以上。

3.2018年2月份,确定规模200人以上未完成章程建设的学校、柳泉幼儿园成立章程起草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宁夏中小学章程制定核准办法》,8月底前完成章程起草工作,提交核准申请和核准稿,教育局核准小组11月底前完成章程的核准工作,学校在12月底前完成章程发布工作(各农村教学点和新建开门招生学校除外)。使章程制定完成学校达到70%以上。

4.2019年,完成所有辖区中学、完全小学、公办幼儿园章程核准发布工作,各农村初小、教学点可以不制定学校章程。各公办幼儿园参考《宁夏中小学章程制定核准办法》完成本园章程的制定核准发布工作,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内容可参考《宁夏中小学章程制定核准办法》。各阶段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依照2017、2018年设定。

依据此方案,我区中小学争取在三年左右时间里,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审批工作,做到“校校有章程,一校一章程”,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五、制定学校章程的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学校都要认识到,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是贯彻《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把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落实到学校实际工作中去的重要措施,学校按照章程自主办学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构建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的基础和保障。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对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章程办学的观念,遵照“一校一章程”的标准,认真做好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校长要亲自抓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论证审议工作,积极引导干部、教职工参与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增强干部教师依法治校、依章程办学的观念。学校章程草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红寺堡区教育局核准小组核准。制定章程时要注意将学校管理的现状与今后办学所追求的目标相结合;本校优良传统与其他学校先进管理经验相结合;做到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注意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留下空间,做到逐步到位,不断提高。

3.严格规程,确保质量。各学校章程起草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宁夏中小学章程制定核准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坚持民主、科学、公开的原则,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的意见,充分科学论证,使章程起草过程要严格依法制定与施行,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章程的内容必须完备和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学校发展的需要。我区是回族自治区,学校章程应对民族团结教育、建设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加以体现。

4.遵章建制,完善管理。各学校要利用章程修订的契机,完善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章程制定后,要根据本校章程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吻合的规章制度,制定出合法、完善、配套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体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党团组织、职能职责、议事程序、校务公开、教师管理、学籍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含质量监控、考试评价等)、科研管理、后勤管理(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分配制度、职称职务、评先评优、校园文化、法制教育、教代会、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各项管理活动等内容。

5.加强监督,推动落实。教育局将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学校章程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重要措施,加强对全区中小学章程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指导,促进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

附件:学校章程送审登记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7年1月11日

( 联系人:李如峰       联系电话:0953-5090274 )

附件

学校章程送审登记表

呈报学校

办学层次

办学性质

法定代表人

学校地址

章程制定和修订情况以及程序说明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教代会审议意见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第  届第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章)

年   月  日

校务委员会意见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学校(章)

年   月  日

红寺堡区教育局章程核准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教育局审核小组审议通过。

(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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