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现将《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条》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条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条
第一条,指标文件1日内函告部门
收到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业务股室1日内函告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方向、申请流程、注意事项。
第二条,资金申请3日内下达部门
收到部门资金申请文件→预算股根据领导签批和各类会议纪要3日内将指标录入到部门
第三条,资金支付1日内到达终端
预算单位发起支付申请→业务股室初审→国库股终审→国库股发送支付凭证→银行做终端支付,1日内办结。
第四条,工程结算全过程审核10日内完成定案
项目单位送审工程资料→1日内安排第三方接收→3日内勘察现场→5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10日内完成定案报告。
第五条,政府采购申请1日内完成审批
预算单位发起政府采购申请→业务股室初审→采购办复审→分管领导终审→1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审批。
第六条,国有资产处置申请2日内批复
预算单位提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申请→国资办1日内审→2日内下达批复。
第七条,涉诉涉访问题3日内回复
采购、资金领域涉及上访、投诉事宜,3日内调查清楚并回复信访部门或个人。
第八条,公文流转3日内办结反馈
区委、区政府及各级部门(单位)文件到达财政局→综合办公室按程序分流至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办理→3日内办结反馈结果。
第九条,银行账户开设1日内办结。
预算单位送审开户申请→国库股审核开户资料→局长审签→国库股1日内核发开户核准书。
第十条,工资统发1日内发放到人。
预算单位报送工资申请→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审核→教科文股1日内完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