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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8/2023-00104
文号
红财发〔2023〕2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27
名称
关于印发《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条》的通知
关于印发《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条》的通知




各股(室):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现将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336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局转作风提效率限时办结10


第一条,指标文件1日内函告部门

收到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业务股室1日内函告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方向、申请流程、注意事项

第二条,资金申请3日内下达部门

收到部门资金申请文件预算股根据领导签批和各类会议纪要3日内将指标录入到部门

第三条,资金支付1日内到达终端

预算单位发起支付申请业务股室初审国库股终审国库股发送支付凭证银行做终端支付,1日内办结。

第四条,工程结算全过程审核10日内完成定案

项目单位送审工程资料1日内安排第三方接收3日内勘察现场5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10日内完成定案报告。

第五条,政府采购申请1日内完成审批

预算单位发起政府采购申请业务股室初审采购办复审分管领导终审1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审批

第六条,国有资产处置申请2日内批复

预算单位提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申请国资办1日内审2日内下达批复。

第七条,涉诉涉访问题3日内回复

采购、资金领域涉及上访、投诉事宜,3日内调查清楚并回复信访部门或个人。

第八条,公文流转3日内办结反馈

区委、区政府及各级部门(单位)文件到达财政局综合办公室按程序分流至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办理3日内办结反馈结果。

条,银行账户开设1日内办结。

预算单位送审开户申请国库股审核开户资料局长审签国库股1日内核发开户核准书

条,工资统发1日内发放到人

预算单位报送工资申请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审核教科文股1日内完成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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