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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8/2023-0012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9-04
名称
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为规范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17号)等规定,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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