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区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640303001/2021-00069
文号
红政办发〔2021〕5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6-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寺堡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寺堡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驻红各单位:

《红寺堡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5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红寺堡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政办发〔202120号)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一、主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发改局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梳理红寺堡区“十四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级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主动公开规划信息。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本领域各类规划(计划),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多形式展示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权威信息。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110月底前

(二)主动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市场主体信息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以专题形式全面展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规范信息公开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做到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110月底前

(三)主动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实现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息、偿还计划、偿还资金来源等信息。

责任单位:财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110月底前

(四)主动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红寺堡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110月底前

(五)主动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教育局要指导红寺堡区各类学校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共标准目录编制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110月底前

二、围绕政策解读推进政务公开落地见效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重点,凡与广大市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面向企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特别是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除图示图解外,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微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要在讲透政策内涵上多下功夫。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重视政民互动积极回应关切。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要持续优化本级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开通各类政务新媒体留言功能,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教育公平、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本级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要使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并及时更新完善本级政府网站原有行政法规文本。继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司法局要积极对接自治区司法厅清理本级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2021年底前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111月底前

(二)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迁移,在2021年底前完成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健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围绕公正监管、卫生安全、教育公平、就业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在每年9月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系列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19月底完成

(四)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积极办好政府公报。要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以赠阅为主要发行方式,赠阅范围应覆盖本地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进一步提升政府公报工作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电台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政府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驰而不息抓好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一)常抓业务指导。以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重点文件为基础,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业务指导,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研究文件精神,增强学习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工作程序。尤其要加大对村(社区)业务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国务院、自治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常抓教育培训。司法部门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部门领导干部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每年组织安排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定期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共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常抓督促落实。认真梳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梳理效能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一图读懂:红寺堡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