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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3-00182
文号
红政办发〔2023〕82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31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红寺堡区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红寺堡区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现将《2023年红寺堡区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31

(此件公开发布)

2023红寺堡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安排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我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自治区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和吴忠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关键领域改革

(一)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即来即办、即传即办”持续推广“一业一证”改革,不断扩大高频事项覆盖率。深化简易注销制度改革,实现“ 一处受理、并行办理”。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税务局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探索开展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多证联发”“承诺制改革”,实行承诺制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建立服务协同机制,深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审图、多评合审改革。成立以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审批专班,推行并联审批,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对接、主动跟进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长”帮办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红寺堡产业园

(三)优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推行水电气热报装“一口受理、一次踏勘、一站办理”集成服务。探索市政报装“闭环极简审批”,推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信息化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对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工程涉及建设工程规划、绿化、道路挖掘占用等许可事项实行在线并联办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国网供电红寺堡分公司、水投公司、长燃天然气公司、供暖公司

(四)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创新。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推进房屋交易、纳税和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征缴环节“一网通办”。大力推行“带押过户”,强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协同,部分抵押登记事项可在银行办理,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逐步做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支持实名认证,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查询不动产权利限制状况信息。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五)提供优质简便纳税服务。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逐步实现涉税业务网上办结率达100%,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率达75%以上。梳理发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等各种税费减免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清单,实行政策精准匹配、自动提醒、主动推送。建立数字化电子发票“首票服务”网格化辅导机制,精准服务“首票”纳税人。推进全电发票首票试点改革,完善发票票面内容,加快建设电子云印章平台,提供免费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服务。推行“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全流程电子退税的覆盖面超过90%。持续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留抵退税10个工作日办结。

责任单位:税务局

二、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

(六)坚决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推行市 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建立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典型垄断行为规制。优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公示、抽查、核查回应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推行电子化招标采购,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着力破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槛和壁垒,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及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严格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制度,对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政府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气候可行性论证等环节,全面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审批、重复开展评估评审等事项。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红寺堡产业园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零材料”办理、“免证办”“一证通办”,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达到50%以上。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常办一件事” “各地一件事”。建立“告知承诺”“容缺办理”“联审联办”“绿色通道”等办理机制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各窗口单位

  (九)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依托“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政策计算器、微信小程序端、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收集税收优惠领域、投资融资领域、政府扶持领域的惠企政策,充分研读各项涉企政策,将相关政策吃透、用对、用好、用活,并整理汇编成册向企业宣传普及。将最新出台的惠企政策上传至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惠企政策专区,供企业了解查阅。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残疾人联合会

  (十)加强就业创业保障。打造就业创业服务站、创业孵化基地等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初次创业学生给予创业补助,新增创业担保贷款9000万元,培育创业实体200个。建立重点用工就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健全重点规上、限上企业用工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推动企业用工登记、社保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推进“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益保护,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

(十一)破解融资痛点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1000万元及以下授信和款流程逐步压缩至20个工作日。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型企业或个人免收保费。完善“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争取全年新增贷款5亿元以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对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续贷

责任单位:财政局

(十二)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培育“瞪羚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企业,建立科技金融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撬动金融资本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探索建立厅县联动科技创新示范点。加强与各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鼓励柔性精准引进人才,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

三、强化精准有效治理

(十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托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健全清理拖欠账款“一单四制”工作机制,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公务员管理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运用,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探索推进“信易+”应用场景,促进信用良好主体在融资信贷、旅游服务、行政审批等领域获得便利和优惠。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推进“互联网 +监管。探在安全生产、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以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监管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推动“审管互 动”落实,对审管边界模糊、重复交叉的事项,逐一制定边界清 单,明确审批、监管职责界限。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体系,全面实施跨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策”告知制度。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实施法治建设督查典型案例通报,建立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机制。

责任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

  (十五)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强化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专利申请秩序。优化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措施,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

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红寺堡区产业园

四、强化组织支撑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亲自推。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年度目标和时间节点,强化改革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七)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作为本部⻔宣传工作重点,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改政策措施,集中广泛宣传切实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要围绕营商环境改革主要内容,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个体等精准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总结经验亮点,提炼典型案例,推进政策贯彻、案例效果、经验做法全面复制推广,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各指标牵头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各责任部⻔落实政策措施的指导和培训,全面系统推进我营商环境提质升级增效。

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八)强化考核评价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推动关键指标和举措落地见效。积极配合开展自治区层面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红寺堡区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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