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实施,并于决策后的十日内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案卷分别报送至政府办、司法局。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实施,并于决策后的十日内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案卷分别报送至政府办、司法局。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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