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红寺堡区城市更新改造燕然华府东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红寺堡区城市更新改造小康西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从2024年度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动态调出。
附件: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