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阳山镇村集体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了保护太阳山镇黄花菜优质品牌、品质和终端市场,促进广大群众增收致富,推动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确保黄花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太阳山镇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为有效缓解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的压力,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加经济收入,充分发挥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引导作用,调动收购黄花菜的积极性。
三、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优先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黄花菜,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四、项目补助对象
太阳山镇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的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
五、项目补助标准
对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每加工、收购、销售一斤黄花菜干菜补贴1.4元。
六、项目验收
本项目由村级验收统计造册,进行公示,上报乡镇花名册,乡镇审核把关,自查自验,并在政务网上公开公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各包村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标准,确保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立太阳山镇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军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克兵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张 辉 镇人大主席
成 员:田进明 镇党委副书记
马 乐 镇纪委书记
王立琴 镇政府副镇长
王晓勇 镇政府副镇长
康 芳 镇组织委员
马亚洲 镇武装部长
李建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 君 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苏 荣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罗 麒 镇综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牵头抓好落实。
(二)严格补助管理,核准质量上报。各行政村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补助审核、上报、兑付、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补助数据真实准确。在补助资金发放后,要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助政策落实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资金支付。各村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及早安排专人造册、验收、公示并上报验收资料,加快太阳山镇村集体联合社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补贴项目进度,确保资金支付进度达到考核要求。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