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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吴忠市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02 来源:红寺堡区财政局(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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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13日,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吴忠市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红寺堡区财政局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健全我区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我区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规模群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金融领域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主要适用于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的、危及地区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携巨款潜逃或者金融机构突发被盗、被抢事件。

3)突发债权人恐慌挤兑事件。

4)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普遍发生故障或者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突遭病毒侵袭或黑客入侵。

5)金融机构发生大面积支付危机。

6)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本区域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7)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单独应对,需要公安、武警配合处置的押运突发事件。

8)因辖区电力生产事故、通信线路事故等对金融机构的机房、业务信息系统以及正常经营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金融突发事件。

9)股市剧烈波动导致投资者采取极端行为或者红寺堡区内法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突发特大诈骗案件。

10)上市公司暂停或终止上市引发的突发事件。

11)因金融领域信访举报人维权引发的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

12)其他引发金融风险的突发事件等。

四、框架内容

本方案共八部分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 恢复与重建、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件。

总 则:共分为5个部分,分别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编制目的: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组织体系:共分为5个部分,包括成立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

监测、预警、报告: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对金融行业(领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应急响应:共分为9个部分,从响应级别、先期处置、处置决策、决策程序、指挥协调、落实措施、信息共享、新闻发布、响应调整与终止等方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恢复与重建:按照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由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有关单位及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方式,由各分类预案作出详细规定。

保障措施:共分为8个部分,从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经费保障、安全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文电、技术、人力资源保障、后勤保障、治安保障、完善规定,等方面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预案管理:共分为5个部分,从预案演练、预案修订、预案报备、宣传、培训、奖惩与检查审计等方面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五、单位职责

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部门,保证事件发生单位正常经营,维护社会稳定。

红寺堡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客观、全面宣传报道。

红寺堡区委政法委:配合依法妥善做好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根据涉事地方(部门)提供的线索,协调外省、区(市)及各市、县(区)做好相关线索核查和人员稳控工作。

红寺堡区网信办:负责统筹指导涉事地方(部门)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红寺堡区财政局:在权限范围内,根据风险机构实际受损程度,适时向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税费优惠政策建议。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引发的危及地区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红寺堡区信访局:协调涉及金融突发事件方面信访问题的接待工作,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部门相关工作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涉嫌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维护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的治安秩序;配合做好维护金融稳定相关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红寺堡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部署,充分发挥应急处置工作的联动作用,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评估各地、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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