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作用,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81号)要求,近期,我们对区本级预算单位及各级财政局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8日,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在“832平台”注册管理账号3777家,激活率99.92%;注册交易账号3670家,激活率99.86%;3441家预算单位已填写拟预留采购份额,其中填报无食堂预算单位2391家;全区拟预留采购份额2879.85万元,已发起采购交易金额3347.18万元,已完结交易总额2474.41万元,采购执行进度85.92%。尚未完结交易总额872.77万元。
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共预留采购份额1010.11万元,已发起采购交易金额987.46万元,已完结交易总额638.45万元,采购执行进度63.21%。
各市、县(区)共预留采购份额1813.65万元,已发起采购交易金额2359.72万元,已完结交易总额1835.96万元,采购执行进度101.23%,其中贺兰县、利通区、红寺堡区、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中卫市等已完成采购任务,兴庆区、金凤区、大武口区、吴忠市、中宁县采购执行进度在30%或30%以下,同心县、沙坡头区采购执行进度在3%以下,盐池县采购进度为0。
二、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8日,我区8个脱贫县供销售农副产品4.42亿元,排名前三位的是同心县、原州区、海原县,分别成交1.33亿元、9032.71万元和6897.07万元。
三、贫困地区供应商入驻平台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8日,平台累计入驻供应商382家,活跃供应商223家,活跃度58.38%,上架商品数量9016个,审核通过上架数量4080个,上架率45.25%,上架商品数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同心县、海原县、彭阳县。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完成预留采购任务。
一是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必须线上下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8个脱贫县的农副产品。
二是各级预算单位应在验收货物后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通过“832平台”线上支付结算,支付后应开展履约评价。未完成履约评价的该项目采购金额不纳入年度预留份额统计范围(参考附件4订单完结手册),2022年采购、支付和履约评价工作原则上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
三是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单位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金额均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政策咨询:0951-5013296
网络销售平台:4001188832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010-80889017
宁夏供销社:0951-4785378 18909552001
附件:1.各市、县(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执行情况表
2.自治区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执行情况表
3.脱贫地区供应商入驻平台及销售情况表
4.“832平台”订单完结手册
5.“832平台”货款确认操作流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