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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0945
文号
红安委办发〔2022〕1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2-09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1-7月份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通报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1-7月份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通报

红寺堡区20221-7月份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通报

乡镇(街道),安委会、应急管理指挥部、消委会成员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抓实抓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汛、防溺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掌握我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根据红寺堡区第三次安委会体(扩大)会议要求,2022727,红寺堡区安委办、应急指办消委办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和重点成员单位进行了工作督查,现将相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关于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会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溺水专项整治、防汛、城镇燃气及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总体来看,绝大部分部门(单位)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有关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开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为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支撑。

二、存在问题

(一)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不及时部分乡镇、部门对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会相关会议精神未迅速传达学习,学习内容空洞,只有寥寥数语,没有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反映出部分乡镇、部门负责人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理解不到位,导致未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或者是对会议精神不重视,履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政治责任不到位,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新庄集乡、大河乡、市场监管分局未严格落实此项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不重视,将三年行动当作一般性专项整治,以检查代替工作推进,没有理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有的乡镇(街道)、部门领导对红寺堡区2022年三年行动收官任务还未着手准备督查资料,收官任务推进缓慢。部分乡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衔接不紧密,个别新调整班子成员对辖区应急管理职责、形势、底数掌握不清,业务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衔接不畅,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自然资源局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资料不完善,未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建立相关问题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太阳山镇、新庄集乡、大河乡、柳泉乡未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部分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作迟缓,制定方案与自身情况不符,制度措施可操作性不强,隐患自查流于形式,症结问题得不到解决。

)部分领域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部分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还不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少,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如生态环境分局202269日检查长庆输油气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油泥401.2公斤而未及时处理,对此项问题未进行回访,未形成隐患闭环管理。自然资源局512日对企业的一份检查记录中,发现问题4条,在721日回访时,该企业仅整改了1条,其余3条问题均未整改,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侧面反映出有的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视程度还不高,责任压得还不够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监管工作出现弱化的情况。住建交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不及时,红寺堡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于2022421日印发,但该局方案于202269日印发,部署滞后,城市污水管道有毒气体检查未开展。农业农村局安全检查项目表设计不规范,如酒庄检查项目表中,对现场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等项目,未纳入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后,部分单位下沉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密度仍然较低,有的单位虽有检查记录,但检查记录多为“无隐患”,日常检查走马观花,不会查、不愿查、不深入查的问题依然存在,发改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未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没有储能设备电站、煤矿安全评估报告部分企业检查记录没有附回访检查资料及整改资料。部分牵头单位没有理清各项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没有将责任定到配合部门,工作推进措施不强,个别乡镇、配合部门存在等靠思想,认为自己不是牵头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强,研究工作不够,配合力度不高,专项整治任务进度较慢。如柳泉乡、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住建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公安分局、教育局等未及时制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或方案不全面。

防溺水工作开展不全面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均能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10条防溺水硬措施,聚焦防溺水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但仍存在短板弱项,如水务局防溺水责任书签订不全面、蓄水池管理制度未印发、自然水域排查台账不健全、近三年来溺水事故原因未分析、红三干渠安全标识不完善、利工程安全排查不全面、防汛物资储备资金投入不足公安分局溺水事故统计上报不及时、防水隐患处置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学校、家庭、政府四位一体整治效果。部分乡镇、部门思想上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未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未形成专班制度,未压实防溺水安全监管责任,预防溺水安全工作各项制度不完善,未形成长效机制。如吴忠市第三督查排查组反馈住建交通局隐患清单中兰陈公路K14+150处太大公路坎坷段K5+100处过水路面问题仍需加强整改。

)消防安全工作整治完善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未将消防工作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没有制定消防检查方案没有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计划公安分局未收集整理各派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记录及宣传台账。乡镇(街道)不同程度上存在消防安全大检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及网格化工作无资料,部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不规范,仅一人签字,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少,消防安全基层力量建设工作推进缓慢、一委一办一中心人员备案表收集不齐全等问题。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扎实部分乡镇(街道)、部门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不掌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工信局未对企业自查自纠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没有形成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住建交通局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资料收集不齐全,未红寺堡区安委办上报本行业领域的自查情况总结;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宁夏海奇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宁夏远洲矿业有限公司刘家沟湾煤矿、宁夏圻物资有限公司未及时制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或方案不全面,中石油红寺堡片区未召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有的乡镇对辖区企业情况不了解、企业存在隐患不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效果不明显城区、农村地区存在电动三轮车、摩托车骑乘者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违法违规载人的现象。

)防灾救灾工作责任不得力部分乡镇、部门在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制落实、预案编制、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未建立健全防汛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措施清单,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组建不完善,应急演练流于形式。有的乡镇防灾减灾工作由两个或多个站室负责之间防灾减灾权责划分不清晰,存在责任真空,没有形成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防汛抢险人员业务技能不熟练,对防汛预案、应急流程不熟悉,一定程度上影响防汛救灾工作的开展。安全生产经费普遍投入不足,水务局防汛物资投入不足,每年仅有3-5万元的防汛物资采购资金。

)工作信息资料报表报送不重视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新庄集乡2022年红寺堡区安委办、应急指办下发的部分预警通知书未及时书面回复。个别乡镇、部门对安委办下发的文件相关报表、总结等报送不及时,不同程度存在迟报、漏报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普遍缺乏,未能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甚至仅有的信息简报未及时报送区安委办,造成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掌握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底线思维,把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事”,把安全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发展和安全协调共进、互促双赢的良好局面。

紧盯问题隐患,打好百日专项整治攻坚战役。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行业领域牵头抓总职责,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建房、燃气、防溺水等重点工作,对标百日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完成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隐患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要围绕排查梳理出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五定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持续攻坚整改要落到人头、落到现场、落到具体问题隐患,切实做到认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敷衍了事,形成发现问题、扎实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运行机制。对整改进度慢或者落实不力的单位,安委办将及时跟进督导,综合运用督办通报、考核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大各类专项整治推进力度,坚决完成今年各项重点任务。

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安全防范。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期间,高密度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不间断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前期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全区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深化全区燃气使用安全公安、住建交通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警力和执法人员部署,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检查,开展农用车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专项整治,补齐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短板,严防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消防救援、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加大对“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力度,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强化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党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体责任,对各项工作要抓具体、具体抓,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落实、一件事一件事地抓出成效,以更加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可操行性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响应水平,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加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信息,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加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实战演练和装备配置,时刻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救灾款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保及时将救灾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通报中的问题,一并抓好落实,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总结及整改见证资料请于2022822日前报红寺堡区安委办、消委办、应急办。

附件:红寺堡区20221-7月安全生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8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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