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和食品安全管控能力,维护好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2022年2月至5月底,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中小学校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及“回头看”,现就具体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139所,其中:中学食堂14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小学食堂66所,幼儿园食堂59所,服务学生近4.35万名。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来看,我区中小学校食堂整体运营良好,食堂内部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食堂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学校主体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其中红寺堡中学、红寺堡区第一中学、红寺堡区第四中学、红寺堡区第五中学、红寺堡区第一幼儿园、红寺堡区第二幼儿园、红寺堡区第七幼儿园、红寺堡区红兴小学、红寺
堡区团结小学、红寺堡区玉池幼儿园、红寺堡区燕宝小学、大河乡石炭沟小学、大河乡中心小学、新庄集乡南角湾小学、新庄集乡中心小学、柳泉乡中心小学、柳泉乡中心幼儿园、太阳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太阳山中心幼儿园等学校在食堂运营、卫生整洁、管控机制、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为全区食堂管理作出了表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食堂自查方面。各学校食堂自查只体现在纸面上,自查时均未发现问题,但在相关部门检查时问题诸多。由此来看,学校食堂自查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各校要严格落实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食堂自查,分管负责人及食堂管理员要定期、不定期深入食堂检查,做到自查排查全方位、无死角,同时建立自查问题整改销号台账,促进食堂不断改进。
2.进货查验方面。部分学校食堂进货查验不够严格,导致采购食材(如:土豆、水果等)存在发芽、变质情况,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食材入口关,认真查验食材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食材及时拒收或退换。
3.索证索票方面。各校食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票证相对齐全,但个别学校票证整理零散混乱,未按照食材分类、分批整理。各校要继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分类建立台账,确保票证一致、物据相符。
4.食材贮存方面。部分学校食材贮存管理不够规范,如:荤素、生熟、成品与半成品同室存贮,原料存贮设施设备无标识,原料采购入库后未入筐、入保鲜盒存贮,存贮设备卫生未定期清理等问题依然存在。各校要严格落实食堂食材贮存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管理,各类食材原料要分类分架区别管理,杜绝因混放、混存行为导致出现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出现。
5.食品加工操作方面。部分学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卫生意识淡薄,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程序。如:食品生产过程中生荤与成品近距离放置,洗肉池与洗菜池混用;从业人员不戴口罩加工食品,工作中佩戴外露性首饰、不着工作服、随意出入食堂等行为时有发生;鸡蛋未经清洗就进入操作间等问题依然存在。各校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加工过程及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加大岗位培训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程安全规范。
6.食品留样方面。部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存在留样量不足125克以上、留样记录机械填造、留样标签内容设置不全、留样日期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各校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及时、正确、准确留样并如实记录,确保食品源头有留样、可追溯。
7.餐厨废弃物处置方面。部分学校未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餐厨废弃物剩余量大,存在浪费行为。各校要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积极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乡镇学校餐厨废弃物回收人)之间签订回收协议,规范回收行为,严禁无协议回收餐厨废弃物情况出现。同时,秉持勤俭节约美德,合理计划,定量制餐,坚决杜绝食物浪费现象发生。
8.三防设施建设方面。部分学校食堂出入口未安装挡鼠板、灭蝇灯、防蝇帘;食堂灭蝇灯设置不合理,未能起到灭蝇效果;个别学校挡鼠板、灭蝇灯安装后工作期间不使用;大多数学校食堂下水管道与输出口连接处未封闭。各校要强化食堂三防措施,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遵循优先使用物理防制要求,严防有害生物进入食堂内部。
9.清洗消毒方面。部分学校食堂清洗消毒流程不规范、洗消设备不够不完善、相关记录表册不符合要求。如:更衣室、粗加工间内无消毒灯;更衣室内无洗手池、七步洗手法;消毒柜达不到消毒温度等。各校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的洗消相关规定,配齐必要设施设备,及时采用正确合理方式方法对食堂内的餐具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10.从业人员培训方面。部分农村学校培训工作开展不扎实,无培训计划、无记录,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从业素质有待加强。各校要严格落实培训制度,除参加教育局、市场监管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县级培训外,学校必须每周至少组织1次从业人员校级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留档备查。
(二)个性问题
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监管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健全食堂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逐级压实责任,紧盯食材进货查验、出入库登记、加工过程、食品留样、清洗消毒、成本核算、财务报销、岗位培训等重点环节,确保学校食堂规范、良性运营。
(二)落实自查整改要求。学校食堂必须坚持每周一次自查,班子成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进行监督,线上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组合。开展自查排查要侧重细节,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对照本次联合检查反馈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高度重视,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整改销号。
(三)强化考核惩处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继续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及监管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促进食堂从业人员行为标准化、规范化。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通过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对各学校食堂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不力、屡教不改的学校食堂责令停业整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处理,并计入相关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成绩。
附件:2022年春季中小学校食堂督查问题清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