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3日至5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红寺堡区进行了巡视,8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红寺堡区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高位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行动,于8月15日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各处级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按照“立行立改、挂账销号、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明确分管处级领导责任,将巡视整改任务分解至11个部门牵头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主动认领、带头整改。
(二)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11个方面38个问题制定了148项整改措施,建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以及梁言顺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研究制定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做到上下衔接、互为补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各自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也对照反馈意见深入自查,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紧盯任务目标,狠抓整改落实。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自觉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4项问题,全程指挥、督导调度。区委常委会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自我检查、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和不足52条,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52条,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先后4次召开推进会,跟进调度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建立整改督办台账,对进度较慢的挂牌督办,先后下发12批次工作提示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四)加强成果运用,促进标本兼治。将本次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上届巡视反馈问题以及“四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四查一建”五步工作法(即一查事实、举一反三,二查原因、制定措施,三查落实,强化整改,四查责任、严肃处理,五建机制、形成长效),坚持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坚决不放过“四不放过”标准,对整改结果严格把关,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实行标本兼治。集中整改期内,推动解决民生问题147件,完善制度机制18个,达到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区委严格按照巡视组反馈的11个方面38项具体问题,统筹推进巡视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7项,需长期坚持38项,完成率97.4%,转常态工作1项。其中15项整改任务因涉密等原因不予公开,现将其余23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区委发挥学习示范带动作用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性不够,2021年以来未紧扣总书记在红寺堡区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开展研讨”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月20日、8月27日分别在第6次、第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安排交流研讨21人次。举办全国易地搬迁移民安置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聚焦政策解读、行业分析和产业发展,商讨高质量发展路径。二是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四套班子赴闽宁镇、金花园社区开展“沿着总书记足迹,感悟思想伟力”学习实践,各基层党组织集中观看《大道如砥征程阔》专题片253场次,10个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感恩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主题宣讲324场次。三是举一反三,印发《关于红寺堡区各党委(党组)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范围,规范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成效。
(2)针对“督促传导学习责任用力不足,部分乡镇、部门存在开展‘四大’活动质量还不高、中心组学习安排不重视、跟进学习重要内容不及时、落实‘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不严格、学习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一是压实牵头部门责任,以更高站位谋划、更高标准要求、更高质量推进,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二是对各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场下发督办单督促整改。三是制定印发《关于红寺堡区各党委(党组)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坚持“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制度,完善“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严格落实旁听寻听制度,进一步压实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着力解决“学以致用有差距”问题。
(3)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要讲话精神领悟实践不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水资源短缺’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问题的路子不宽,引进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龙头企业较少”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要讲话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会议学习,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进一步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二是印发了《红寺堡区“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吴忠市红寺堡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方案》《吴忠市红寺堡区“十四五”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优化用水结构,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到“十四五”末,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在2.515亿立方米内。三是印发了《红寺堡区用水权收储交易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暂行)》,完善用水权收储交易机制,盘活水权交易市场。2023年引导区域内工业企业完成短期交易水量275.5万立方米,交易金额511.4万元,实现从“向政府要水”到“向市场找水”的转变。四是通过用水权改革,规范农业用水管理,精准核定确权面积57.03万亩,确权取水量1.99亿立方米,将农业取水量细化分解到187个最适宜管理单元,实现“确权到支口,管理到户”的改革目标。同时不断推进高效节水建设,2023年新建0.9万亩、提升改造3万亩,引进宁夏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对洪沟、马渠泵站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引进宁夏富阳农业集团红寺堡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沙地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规模化种植,有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水资源利用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高效根本转变。五是修订完善《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执行方案(试行)》,由原来的乡镇灌溉管理站+支渠长的管理模式改变为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精细化、专业化农业用水管理,推进水资源集约利用。
(4)针对“践行‘四水四定’,宣传引导转变节水发展方式措施不够有力,致使目前高效节灌农业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运行率较低”问题。一是线上宣传和现场宣传相结合,拍摄《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农业,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宣传短片1部,通过在微信群、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座谈会、组织群众实地观摩等形式广泛宣传,分析我区农业用水严峻形势,营造了发展节水灌溉的浓厚氛围。二是制定《红寺堡区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2023年建设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农业项目5个3.14万亩,全区累计完成高效节水面积35万亩。三是制定了2024年高效节水配套政策,对新建高效节水的农户按照一次性5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进一步提高高效节水灌溉农业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率。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还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3.着力解决“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力度不够”问题。
(5)针对“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任务部署,在聚焦‘小产品大产业’、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做大县域经济总量上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效果不够明显。肉牛滩羊、黄花菜等农业特色产业仍以粗放型经营模式为主,‘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尚未形成,规模效益和优势不够突出”问题。一是整合了全区牛羊肉资源,提升规模效益和优势。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孵化中心1处,引进5家分割、加工、营销企业入驻,新建牛羊肉加工营销中心4家、区外品牌营销店6家,通过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开发的高钙肉卷、法式羊排等20余种牛羊肉新产品远销上海、广东等地区,累计销售精品牛羊肉1448吨,销售额达1.15亿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300%。二是完善黄花菜设施和生产工艺,提升黄花菜产业发展能力。先后建设太阳山镇潘河村、兴民村黄花菜冷库、分拣车间、蒸房及晾晒场;通过“校地合作项目”引进立体式黄花菜干制装置和智能杀青控制一体化系统,黄花菜质量进一步提升,干菜较去年每公斤增收4元以上。三是统一标识,提高产品知名度。对34家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落实红寺堡特色农产品包装箱补助资金200万元,鼓励外销产品印制“红寺堡”特色标志,进一步提升红寺堡农特产品影响力。四是推动电商发展,促进农特产品线上销售。抢抓电商发展机遇,成立电商产业发展工作组,打造电商孵化中心·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组建1326支队伍4608人参与线上销售,不断壮大电商人才队伍,催生电商市场主体,健全农产品及商品全品类供应链和物流运输体系,培育“产品变商品、商店变电商、手机变农具、数据变农资、直播变农活”的全民电商发展格局,全年实现线上销售农特产品4000万元。
(6)针对“葡萄酒品牌培育和产业发展后劲乏力,2018至2022年,葡萄酒年均销售量不足库存的15%,各类种植主体积极性减退”问题。一是组织20家企业参加国际国内葡萄酒大赛,其中13家企业获各类奖项101枚,葡萄酒品牌竞争力显著提升。先后举办吴忠市早茶文化美酒美食节、第九届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春耕展藤活动、红寺堡区第二届(2023)中国葡萄酒酒商大会,组织20家葡萄酒企业参加成都春季糖酒会、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活动60场次,面向全国推出葡萄酒定制、订购活动,进一步提高红寺堡产区葡萄酒影响力。2023年葡萄酒销售2850吨11120万元,较2022年增长25.8%,葡萄酒库存14619吨较2022年17469吨降低16.3%。二是落实新增葡萄、园区改造、葡萄酒加工、收购农户葡萄等一系列奖补政策,激发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积极性,全年新增葡萄种植面积1645亩、改造低质低效园面积7259亩。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升葡萄酒产业发展水平。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葡萄生长周期开展田间指导30余次,举办葡萄酒产区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宁夏葡萄酒产业品牌营销高级研修班、葡萄酒文旅融合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培训种植和酿造人才350余人,提升企业种植技术水平。
(7)针对“挖掘移民文化内涵、推动文旅产业赋能引流不够,部分乡村特色旅游产业项目恢复性增长乏力,效益较低”问题。一是通过选树典型培养移民文化领军人才。为5个乡镇60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能人、文艺爱好者提供声乐、舞蹈、书法等文化服务,提升文化旅游人才队伍活力。设立自治区级秀兰刺绣、李忠勤文化大院、倪氏烙画3家非遗传承基地,秀兰刺绣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家,公布红寺堡区级非遗传承项目11项、非遗传承人20人,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示范作用,让移民文化有载体,有内容,有示范。二是通过推出文艺作品、文艺活动助推文旅融合。签订“惠红”两地文化旅游合作协议,举办第一届“闽宁协作惠红情深”两地文化交流演出活动,把红寺堡的旅游资源纳入惠安县旅游线路框架体系,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100场,举办秦腔大赛、广场舞大赛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推进“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三是通过项目带动支撑旅游产业基础提档升级。投资3445万元,实施宁夏吴忠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红寺堡段新时期红色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星星故乡·罗山生态度假区等项目,围绕弘德村和永新村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12家精品民宿,积极培育“永新智慧民宿体验游、特色产业体验游、航空体育休闲游、移民文化研学游、世纪工程红色游”五大旅游产品,全面促进文旅产品提档升级。四是通过系列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助推旅游增收提质增效。举办全国(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罗山风筝文化节等系列文化旅游体育8场次,吸引周边市县文旅体爱好者及接待游客34.2万人次,同比增长31.03%,综合收入3523.43万元,同比增长33.90%,有效促进群众增收和社会经济发展。五是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对表抓好文旅融合。印发《红寺堡区“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红寺堡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文件,以宁夏移民博物馆、罗山飞行营地、移民旧址、弘德村等平台,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综合素养培训、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培训,打造研学游新业态。
4.着力解决“推进乡村振兴还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8)针对乡村产业“小、散、弱”问题研究解决不够有力。村级集体经济主要依赖政府帮扶资金投入,“输血式”收入占比较高,“造血”能力普遍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扶持,扩大产业规模。对肉牛、黄花菜等特色产业通过政策性补贴、以奖代补、示范带动等措施,加快推动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培育了肉牛“50”模式家庭牧场20户、滩羊“300”模式家庭牧场16户,肉牛、滩羊“出户入场(园)”达16个,黄花菜、中药材种植分别达3.8万亩、0.8万亩。二是加快技术人员培育,输入产业发展新动力。建立科技特派团与15名当地科技特派员联动机制,先后组织8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农业农村部干部管理学院基层农技推广骨干培训,培养帮带本土技术人才。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移民安置区实用人才、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等培训2390余人次,全面提升了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生产技术。三是扩大自主经营规模,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2023年新增养殖、黄花菜加工等特色自主经营村集体11个,总数达到32个,实现收益1098.77万元,占村集体总收益1970.29万元的55.8%,较2022年增加473.86万元,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进一步提升。64个村集体收益均超5万元,其中50-100万元8个,100万元以上2个。四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投资2亿元建设同原村、河水村、乌沙塘园区等日光温室4611亩,设施农业面积达1.6万亩,增强了农业产业应对气候和灾害风险能力,促进果蔬业加快发展。将黄花菜、牛羊肉预制菜加工补贴项目列入项目库,有力引导企业带动散户发展。
(9)针对“村集体产业、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效益不明显。有的扶贫车间生产周期较短,效益发挥不足;有的使用资金、发展项目不够慎重,造成欠费欠薪、误农伤农等”问题。一是因村制宜发展“支部+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和其他农户自愿加入村级合作社,鼓励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产品收购、托养托管、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分配机制。完成示范带动、联农带农效益明显18家经营主体102万元奖补资金兑付。二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性产业,设施农业、黄花菜分别达到1.6万亩、3.8万亩,务工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实现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民就近务工,提升联农带农富农成效。三是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扶持措施》,落实3家帮扶车间补助资金17万元,鼓励支持帮扶车间转型发展,优化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实现带动就业1239人,月工资达3000元以上。四是联合各乡镇健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专项管理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指导和监督,验收2022年实施的6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全面梳理排查了近年来村集体资金投入情况,对于风险高、收益少的项目建立了整改台账、跟进整改,收回所欠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本息1038.15万元。五是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部门审核、县级审定”程序,加强项目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必要性,目前已完成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库。六是严格按照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制度,落实88家涉农企业保证金缴纳,及时提醒督促企业、合作社等兑现土地流转费和群众务工收入,坚决杜绝出现欠费欠薪、误农伤农等问题。
6.着力解决“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12)针对“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尚未全面启动”问题。一是印发了《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用水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二是全面梳理并建立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台账,明确缴纳用水权有偿使用费的用水户共计31家,其中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共计10家,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水户共21家。三是全面开展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10家企业缴纳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40.34万元,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水户正在核算用水量,待用水量核算结束后,按年度实际用水量收缴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收缴责任主体,分年度征收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13)针对“集体林地和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进展缓慢,6宗4.5万亩集体林地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农村4.7万余宗宅基地发证仅1.3万余宗,不足28%”问题。一是依据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1〕8号)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疑难问题处置进度,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机制。二是宅基地确权颁证方面。经调查红寺堡农村宅基地共47856宗,其中:符合确权颁证条件的共计28213宗,截至目前,已确权发证14964宗(自治区巡视时,确权颁证13338宗),由于权籍资料未完善等原因,剩余13249宗未颁证的宅基地正在审核中;不符合确权颁证的共计19643宗,已对其中3591宗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非本村户等)进行了备案,剩余16052宗由于权籍资料未完善等原因,建立长效机制。集体林地确权登记方面。联合太阳山镇人民政府开展4.5万亩集体林地现场权籍调查核查、地类确认登记,剔除生态红线范围内林地和重要河道、主干渠保护地林地以及草地0.8万亩,确定可确权的集体林地面积3.7万亩。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集体林地和宅基地办证手续,提高办证效率。对已确权的集体林地和农村宅基地,建立档案,对不能确权的做好备案登记档案。四是制定印发《红寺堡区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以“集体颁证、股份量化”的改革模式,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确权到村集体,促进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居民能分红可继承,着力化解了集体林地确权难的问题。现已完成潘河、巴庄村、白塔水、小泉、塘坊梁、兴民村6个行政村集体林地确权工作,颁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6本。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9.着力解决“传导压实责任逐级递减”问题。
(18)针对“区委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严格,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压的不实,有的部门连续几年不制定工作计划,有的不研究、不审签即印发”问题。一是区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传导压力,对2021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突出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组织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问题178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五乡镇、新民街道及9个重点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3个,现场下发督办单,现均已完成整改。
10.着力解决“‘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职责没有层层压实”问题。
(20)针对“‘一把手’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下级党组织督导指导、跟踪问效不足。个别班子成员和乡镇、部门‘一把手’对‘两个责任’等概念掌握不清,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区委专题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会议,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向5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学习材料,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列入9月份党建任务清单,55个党委(党组)均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二是将“一把手”督促、指导、跟踪问效不足等问题列入2023年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范围,目前,5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已将主体责任及“述责述廉”情况书面向区委报告,乡镇(街道)纪(工)委书面向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报告。三是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目前,55个党委(党组)已全面完成落实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情况报告。四是督促全区5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一把手”与各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逐级开展党风廉政谈话1600余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20余场次,进一步压实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1.着力解决“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23)针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较低”问题。一是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纳入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培训计划学习内容,在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启动时,通过巡前情况通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下沉调研、受理信访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梳理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在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时,集中组织人员前往吴忠市参加专题培训。同时,组织第六轮巡察全体干部参加自治区专题线上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确保精准发现问题,为巡察对象精准画像,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三是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处快查。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件,立案3件4人。四是建立纪检监察、巡察协作配合机制,每轮巡察期间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对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
(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4.着力解决“自身建设还不强”的问题。
(26)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不敢、不愿、不会监督,部分纪检监察组长期缺席综合监督部门党组会议,有的参会部门不足十分之一,‘探头’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举办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班2场,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及北戴河、杭州培训学院11人次,编印《新时代纪检监察实务手册》《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点汇编》,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内容,通过领学促学、试卷测试、现场提问等方式,力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高质高效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线上测试,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本领和监督执纪水平进一步增强。二是对长期缺席综合监督部门党组会议等问题,约谈派驻纪检组6人次。三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质效管理簿》,规范会前报备审批程序,推动派驻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四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压实派驻监督责任,要求派驻纪检组定期向纪委常委会提交监督责任报告。
(27)针对“部分乡镇纪检干部专业能力水平较低,没有做到专职专用”问题。一是严把“入口关”,乡镇(街道)纪(工)委已完成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审核考察,均已配备1名在编党员干部具体负责纪检工作。二是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教育整顿集中教育培训范围,共参加集中学习教育6次、专题廉政党课2次、审查调查业务培训2次,高质高效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线上测试,抽调10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有效提高乡镇纪检干部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三是制定《红寺堡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乡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数量、配备程序、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实现专岗专管,同时,完成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全面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七)关于“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得还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18.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和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3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处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缺乏担当作为。有的部门照抄上级文件,将党组书记姓名张冠李戴并以文件下发;有的部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照搬照抄不结合工作实际”问题。一是2023年8月27日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了专题学习,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累计开展学习50余次。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中针对性设置了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方面的课程,每季度选派2名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处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占总分值的2%,平安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开展分析研判,并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进行督办,2023年调解成功率达99%。三是扎实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强化领导干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责任担当,对化解信访矛盾履职不力的6名干部作出组织处理,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四是安排专人对文稿审核流程进行全过程登记、备案、留档,不定期进行倒查,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切实压实起草人、校稿人、审核人责任。五是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不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印发文稿的问题,严格按照公文管理规范收回处理,责令责任单位重新起草、审核、印发。区委政府督查室联合纪委监委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回头看”,发现3家单位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业务工作不够紧密、1家单位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等问题,现场下发督办单,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六是举办全区办公室文秘骨干文稿写作技能提升培训班,围绕文稿撰写、审核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以培促干、压实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9.着力解决“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
(32)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存在应对复杂局面和破解重大难题能力不足、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集体决策时缺乏建设性意见建议等”问题。一是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等会议54次,举办“求示”大讲堂23期,开展处级领导“3+2+3”读书班、交流研讨10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讲话、自治区第十三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运用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结合全区发展实际,组织中医药事业、示范区创建等考察学习专班,赴甘肃、山西、内蒙等5个省份进行交流,进一步丰富经验,拓宽视野。二是组织各处级领导围绕制约示范区创建的瓶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城市更新改造、义务教育发展等27项调研题目,推动出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居民进城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等21项制度文件,切实将调研成果运用到红寺堡区、示范区创建、经济社会发展等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三是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处级领导包抓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项目、重点信访案件等机制,落地项目80个,解决企业难题25件,办结民生实事35件。
20.着力解决“发挥表率作用有欠缺”问题。
(33)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严格,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缺乏督导,存在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个别部门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与上年度基本雷同且出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等内容问题。一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印制成学习资料,统一制作《谈心谈话记录本》,印发工作提示。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140余次。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工程的实施方案》,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常委会班子成员到包抓村(社区)和分管部门调研督导基层党建工作150余次、讲党课23次。2023年8月31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处级领导包抓村(社区)和分管部门基层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持续压实处级领导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对全区各党委(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抄袭雷同问题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具体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党建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按规定、按要求严肃党内生活。四是由党委(党组)书记对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逐字逐句进行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后报指导组,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成立指导组,对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视发言提纲等材料进行审核,对主题跑偏、内容敷衍的,及时退回修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六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意识。
(九)关于“统筹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21.着力解决“引才留人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34)针对“专业干部数量少、结构不优,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班子配备存在‘选人难、人难选’问题。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将2024年拟招录的3个选调生名额,全部用于招录金融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选调生,2024年拟招录的13个公务员名额,有7个用于招录经济管理、法学和林草学专业的公务员,从源头加强专业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实施“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举办了5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1期年轻干部和选调生政治能力培训班、1期基层治理观摩学习培训班、1期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班和1期“三区”人才培训班,覆盖1000余人次,弥补干部专业知识短板不足。三是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若干措施》,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和全区事业发展,优化年轻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年轻干部培养质量,形成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体制机制。抽调24名干部到龙源、马渠、城市更新、电商产业发展等工作组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抽调27名干部参与四届区委第四、五、六轮巡察工作,选派28名干部担任项目管家、56名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让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丰富专业知识。2023年8月以来,提拔、交流的2批40名干部中,11人具有与新岗位匹配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曾在相关专业岗位表现较好。四是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待遇保障措施,对20名公务员和33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职级,为62名非公领域和社会工作者优秀人才进行集中体检,引导干部、人才扎根红寺堡。2023年8月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调入28人、调离33人,人员进出基本达到动态平衡,人才流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2.着力解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35)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把关不严,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等执行不严格。个别部门党组书记在党组研究涉及本人职级晋升推荐事宜时未按规定回避问题。一是开展了3次“组工知识业务大讲堂”活动,组织组工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进行了系统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二是2023年10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集体学习了《公务员回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应当进行公务回避的不同情形的了解和掌握。各党委(党组)对2019年以来执行回避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1名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结合开展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研,组织659名在编干部填写了《干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基本情况登记表》,详细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四是全面梳理2022年7月以来新提拔干部名单,建立试用期考核干部台账,列出具体任职时间、试用期时间,定期对照梳理,确保按期进行考核。2023年7月以来共对12名干部进行了试用期考核,考核前及时征求纪委监委等部门意见,详细了解干部在试用期是否存在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任用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五是成立红寺堡区科级领导干部档案专审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相关规定,对全区277名科级领导干部(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三龄两历一身份”档案专审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存在问题的9卷档案重新进行了认定,补充完善材料110余份。
(十)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23.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责任压的不实”问题。
(36)针对“有的乡镇连续三年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有的由非党员负责党务工作;有的部门年年照搬上年度内容,有的个别党员入党申请书抄袭雷同,还有党员因组织关系转接问题无法认定身份或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一是逐级建立抓基层党建“四个清单”,召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处级领导工作汇报1次、各党(工)委工作汇报2次,推动党建重点工作层层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党(工)委开展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对2名非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工作的,及时进行了纠正,做到立查立改、不留盲区。三是建立支部自查、上级党(工)委督查、区委组织部抽查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全面自查近三年党建工作档案资料。经排查,2个单位连续三年未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1个单位党建工作计划照搬上年度内容,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建立党建工作计划审核备案机制,指导各党(工)委按照区委党建重点任务清单,逐级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推进措施,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情况,确保党建任务落到实处。四是督促相关党(工)委成立工作专班,对下辖党支部近三年提交的入党申请书逐一“过筛子”,排查出入党申请书抄袭的3人,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具体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建立“党务工作者初审、支部书记把关、上级党(工)委备案”工作机制,对入党申请人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并定期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24.着力解决“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水平还不高”的问题。
(37)针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村党组织负责人中懂经营、善管理、敢创业的较少,‘两个带头人’融合转化率不高,缺乏经营型和技能型人才”等问题。一是逐级明确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6次,各乡镇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听取处级领导、包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党员干部落实“三个走遍”“四包一”工作机制。二是按照“三推两考两选一备”流程,择优储备323名村级后备干部,其中退役军人、产业带头人、大学毕业生占60%以上。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学历提升计划,全面摸排123名中职、高中学历层次村干部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鼓励支持8名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行动。全区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1%,其他村干部达到34%。先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各类培训班15期,组织16名村党支部书记参加自治区示范培训班,村干部干事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全域推进“支部领办”“跨村联建”等党建共同体试点工作,成立中药材、黄花菜等6个联合党委,建立“两个带头人”工作室16个,打造电商工作站5个,分类培育种养殖、电商等产业带头人631人,通过技能培训、跟岗锻炼、跨村联建等方式,将党组织书记培养成产业带头人。截止目前,全区村党组织书记中产业带头人占比达到72%。
三、持续用力加压,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红寺堡区委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前期整改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加力加压,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记总书记在红寺堡镇弘德村“好日子还在后头”的殷殷嘱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寺堡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源泉动力。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转常态工作”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督查问效,确保如期完成整改销号。进一步严肃整改纪律,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与面上问题相结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短板。既要“改当下”又要“立长远”,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破除体制机制肠梗阻,解决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达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化解一类风险的目标,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全力推动红寺堡经济社会全方位、深层次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红寺堡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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