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9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工信事业发展。
(一)强化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3个方面33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5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10月份以来,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
(二)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深刻反思,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相关规章制度,以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业务工作为抓手,努力在工业提质增效、促进消费、招商引资等工作上下功夫,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修订完善值班制度、财务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理论中心组学习等相关制度12个。
(三)加强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按照整改方案任务分工,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整改到位。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实行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施、生态环保、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红寺堡区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深入,引领推动工业商务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存在问题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够深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未持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对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仅集中学习2次,未结合工业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在运用新思想、新理念谋划红寺堡区工业商务发展时考虑远景少、聚焦眼前多,做大做优做强工业商务经济思路不活、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目前我区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在库数量20家,其中企业仅8家,相比其他市县,数量少、经济体量小、实力弱,缺乏经济稳增长新动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完善对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并将“第一议题”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贯彻意见,截至目前共学习6次,交流研讨3次。二是积极谋划,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组织申报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益生源、坤正生物、上能石化、大河之洲、红寺堡水投、永进健康6家企业成功获评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索米亚、东方盛达等4家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企业复核,中岩管桩、金昱元德源通商贸、欧亚达工贸、中利春晖、华弘砼业5家企业新增入规。三是通过与统计局积极配合,培育和引导宁夏杞小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红寺堡区乔丹专卖店(时代广场店)、吴忠市红寺堡区赛红珠宝店、红寺堡区正兴粮油商行等10家企业(个体)纳入限额以上单位库,进一步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长贡献。
存在问题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谋划发展前瞻性不足,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主动性不强。产业基础薄弱,数字信息、新型材料产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完整产业链;产业发展层次不高,附加值相对较低,技术创新不够,市场竞争力低下;会展产业尚处于培育期,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带动力不强、竞争力缺乏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积极推动宁夏中泰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大河物流园建设等1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68.25亿万元。截至2024年4月上旬,我区共开复工招商引资项目6个,计划投资19.7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36亿元,完成自治区、吴忠市下达45亿元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20.8%。二是结合我区优势产业,对农特产品展厅提档升级,增设农特产品品尝区,开设集农特产品销售、民宿旅游宣传、餐饮住宿团购等为一体的智联好物微信商城,运用AR直播间在微信商城进行直播,提高网上销售量。三是加强会展产业培育,以“电商+节事”活动,带动经济发展。在举办“2023年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暨红寺堡区第七届航空文化旅游节、2023年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等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推介活动,有效推动会展产业发展。同时,聚焦电商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网上年货节、“e起来 购精彩”、2023红寺堡网购节暨直播电商季等电商促消费活动19次,以电商企业、社群电商、电商村站等为主体,通过直播比赛、探店打卡、优惠券补贴等多种方式力促红寺堡农特产品销售,40余家电商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层次逐步提高,附加值显著提升。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
存在问题3:惠企政策扶持效应发挥不充分,宣传解读惠企政策主动性不够。企业对部分政策的知晓率不高、理解把握不全面,错失了政策红利。2020年自治区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达标创建中我区没有一家入列,2022年宁夏加禾农业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申报自治区“专精特新”项目审核未通过、中利春晖新能源项目未能按时纳规入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梳理完善各级各项惠企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深入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编制《2023年度惠企政策汇编》,集中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惠企政策宣讲,讲解优质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贷款贴息等方面惠企政策,发放《惠企政策汇编》手册80余册。二是针对企业在申报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议,点对点指导兴民纺织申报融资租赁项目,及时指导水投公司、吴忠赛马申报数字化车间。
存在问题4:对企纾困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部门联动机制未有效落实。2022年对部分工业企业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及技改等问题,跟踪协调不及时、部门协同发力不够,导致弘德包装、水发浩海、银泰粮油等6家企业产值同比下降1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征集和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及时收集和转办工业企业困难问题4个,发挥助企纾困牵头作用,为宁夏加禾农业科技食品有限公司、宁夏汇达阳光生态酒庄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4个。
存在问题5: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有差距。2020年以来,根据国家统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进展、档案规范化管理、零售促销备案行政审批未进驻政务大厅等事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先后被区委、区政府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档案工作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红党办综〔2022〕41号)精神,聘请了专业从事档案整理工作的第三方工作人员对我局2012年至2016年,5年工作档案进行系统化整理,形成纸质版与电子版并存的档案资料,今后将继续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对单位工作档案进行系统化整理。二是根据局职责清单,对接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级商务部门暂无零售促销备案权限,今后将指导各商贸企业做好各类促销活动。
3.统筹谋划招商引资工作不够有力。
存在问题6: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不及时。招商引资《投资指南》未按照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布局及时完善更新,影响招商宣传效果。存在重招商轻服务现象,对入驻企业在用地、通电、通路及项目审批办理等方面全程协调和跟踪服务主动性不够,对2022年、2023年实施的红寺堡交通物流园项目、晓鸣股份三期建设项目,工信局党组对电线杆占据施工现场问题协调解决不及时,影响项目建设整体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自治区、吴忠市下达红寺堡区2023年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完善了《红寺堡区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布局,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向各乡镇、街道及相关业务部门分解了2023年度招商引资具体任务,及时更新修订并印发了《投资指南》,在册项目41个,扩大宣传影响面。二是协助中岩管桩建材、弘硕新材料、晶盛浩海等企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交通物流园道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电线杆占用道路、晓鸣农牧项目挪动规划用地上通信光缆电杆、弘硕新材料企业原料采购因资金短缺、项目能耗评估、厂区北侧开通道路,建材市场项目搬迁等问题,确保项目工程进度有序推进,企业安心经营。
存在问题7:招商签约项目多,落地项目少。2021-2022年度,先后外出招商引资64批次,请进来121批次412人次,签约意向性项目83个,实际落地项目21个,项目落地转化率不足30%,且大多集中在新能源行业,葡萄酒、黄花菜、牛羊肉等特色产业深加工项目落地占比低。同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注重对辖区内小微企业的培育和孵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2024年4月上旬我区共开复工招商引资项目6个,计划投资19.7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36亿元,完成自治区、吴忠市下达45亿元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20.8%。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项目考察对接,先后邀请四川诚至诚烟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山东企业商会等8批次来红实地考察,对接洽谈农特产品销售、乡村振兴旅游,酸枣种植等意向性项目10个。谋划“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项目41个,储备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3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红寺堡区100MW光伏发电等项目18个,本年计划投资69.9亿元。三是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组织申报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益生源、坤正生物、上能石化、大河之洲、红寺堡水投、永进健康6家企业成功获评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建立了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将大河之洲、中利春晖等15家企业纳入培育库进行培育,对入库培育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中岩管桩、金昱元德源通商贸、欧亚达工贸、中利春晖、弘硕新材料、五凌电力6家企业新增入规。
存在问题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不严格。2022年全区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有30多个部门单位,其中10个部门单位完成目标任务为0,20多个部门单位未承担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但所有部门单位在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中招商引资项均有不同程度得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吴忠市下达红寺堡区2023年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将目标任务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业务部门,确保高质量完成招商引资考核任务。二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更新修订红寺堡区招商引资年终考核细则,对全区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所有部门单位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并报区委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有短板。
存在问题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缓慢,促消费措施单一。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2022年持平,2023年上半年下降5.3%,低于全市平均值3.9个百分点,与区、市平均增长目标差距较大。引导企业参与各类促销活动的积极性不高,2021年、2022年通过奖补政策带动农特产品销售分别为1.1亿元、1.2亿元,同比增长缓慢,奖补带动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与统计局积极配合,对限上单位进行实地跟踪服务,针对增长乏力的3家超市门店一对一指导其开展促消费活动,确保完成增长目标。二是对经营异常的杨记手抓美食楼、红海批发部和宁夏瑞科新源商贸有限公司及时申请退库。三是对经营状态良好的宁夏杞小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红寺堡区乔丹专卖店(时代广场店)、吴忠市红寺堡区赛红珠宝店、红寺堡区正兴粮油商行等10家企业(个体)进行重点培育,完成纳限入库任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长贡献。四是针对新入库企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对接发改局,对新入库企业落实奖补资金,2023年对2022年底新入库6家企业兑付奖补资金60万元,持续激励更多经营良好的企业纳限入库。五是2023年我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6亿元,增速与去年持平,较前三季度增长5.1个百分点,位列吴忠市第三位,山区九县第五位,自治区第十一位,完成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由负转正目标。
存在问题10:消费市场培育拓展不能适应消费升级需求。传统商业增长乏力,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消费服务品质不高,吸引红寺堡本地及周边人群在红消费方面举措不够,消费外溢严重。2022年6月举办的“感恩六月约惠红寺堡”促消费活动,线上发放30万元消费券,宣传发动限上商贸企业和限下样本单位44家,仅7家参加活动,实际消费仅19余万元,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2024年我们的节日“元旦、春节”,组织并指导各商贸企业及个体20余家积极参与以“岁末感恩季•约惠红寺堡”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渠道以文字、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来扩大销售范围,吸引本地及周边人群消费,实现销售额超2000万元,同比增长超30%。二是为持续激励企业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提高销售额增长,安排49万元资金对参与开展促消费活动的企业当月营业额同期相比或环比为正增长的给予补助,持续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三是2024年第一季度为确保社零数据实现正增长,通过联合统计局走访25家限额以上单位和24家限额以下单位,实时跟踪服务了解,及时分析研判企业发展情况,指导企业(个体)如实填报数据,实现了2024年红寺堡区第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9亿元,增长8.8%。位列自治区第三,吴忠市第一,完成了社零数据开门红目标任务。
5.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措施不够有力。
存在问题11: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电子商务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电商运营最好的平头羊、索米亚、大河之洲线上年销售额分别1000万元左右,目前还达不到享受自治区、吴忠市电商销售补贴政策的标准;网上销售主要以辖区内农特产品为主,品类不多、层次低,枸杞、黄花菜等深加工产品少;已建成的57个村级电商服务站有11个作用发挥不明显;2022年组织电商在红寺堡镇河水村蟠桃基地开展直播带货助农活动3次,每次销售额均未超过5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壮大电商主体及发展规模,引导企业打造了“Jing爷电商直播基地”“黄河直播电商基地”“西部罗山直播基地”等6家直播基地,完善内部设施设备,丰富网销产品类别,现主要以销售日化用品、家纺、牛羊肉、枸杞等产品为主。二是为提升村级电商服务站服务质量及内容,通过开展“e起来 购精彩”电商促消费活动,采取专业主播带站长的方式,对电商村站长培训后进行直播带货比赛,并在销售产品方面给予站长部分佣金,从而让站长在实战中提升直播带货技能,增加站点收入。三是发挥直播助农优势,持续下乡入村开展电商助农活动,联合团委等部门在微信小程序开展了油桃、蟠桃、红梅杏等直播助农活动6期,直接间接带动销售额20余万元,活动受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等媒体相继报道。
存在问题12:电商培训储备人才缺乏。2020年以来,有700多人参加了各级电商培训,目前实际从事电商活动人才仅170人,占参训人数的24%;2020年外出10名电商直播人才参训后,均取得直播电商讲师证,目前仅有3人从事电商和直播电商讲师工作;本地电商主播知名度低,影响力不大,一些重大直播活动聘请外地主播,如2023年7月新庄集白墩村西瓜开园聘请中宁县主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动传统商贸主体转型升级,依托电商平台销售服装、鞋帽等产品,指导博大购物中心、鹏胜时代广场商铺开展直播带货,为60余家商铺培训开设快手小店,通过分销本地农特产品赚取佣金,对有意愿将自家产品纳入线上销售的,进行了“一对一 手把手”等教学指导。二是为提升本地电商主体发展质量,组织了电商企业、村站、直播达人等20人前往盐池、吴忠等地观摩学习电商发展模式,现场座谈交流了解各地电商发展现状,增强发展电商信心。三是积极指导黄河中药材、智联电子商务2家公司申报见习基地,吸纳电商就业人才15人,进一步充盈本地电商团队。四是配合网信办、电商专班、各乡镇开展“红寺堡好物我代言”“红寺堡好卖我来卖”等活动5次,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指导参赛人员开设个人店铺,将可分销的企业产品上架,保障学员顺利参赛。截至2024年3月底,电商培训1469人,间接带动电商就业人员1000余人。
存在问题13:网络品牌培育缓慢。电商产品与周边地区产品趋于同质化,有影响力的品牌不多,葡萄酒、黄花菜、牛羊肉等线上农产品缺乏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低下。“雪花牛肉”“红漠”等我区知名品牌、公用品牌推广力度不大,对农特产品销售拉动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持续加大红寺堡区农特产品网络品牌培育,对农特产品的包装设计进行提档升级。一是借助网上年货节活动,指导祥祥家庭农场、宏盛科技等3家公司设计“我在村里有只羊”等年货礼包产品4款,包括枸杞、苹果、葡萄酒等农特产品,礼盒设计融入红寺堡发展元素,进一步推动红寺堡特色产品销售。二是指导红顺电商设计“荷塘月色”礼盒葡萄酒,融入红寺堡元素,在抖音、快手进行直播销售。三是引导红顺电商丰富线上销售产品,已在抖音、快手上架“红漠”葡萄酒系列产品10余款,每日定点直播销售,进一步提升本地葡萄酒影响力和知名度。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存在问题14:安全发展理念树的还不牢、监管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2023年7月2日,“红寺堡区工信局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无整改措施意见,整改工作进展缓慢”被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四防”督察组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经常抓,抓经常。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党组会议2次、集中学习会议3次,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班5次,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3次,共参加培训500余人,发放宣传册500余份。二是摸清监管底数。持续对监管领域行业底数进行再梳理再更新,截至目前共梳理出监管企业1066家,其中餐厅596家(使用燃气的131家),商业综合体2家,大型超市10家、汽车流通企业68家、加油站19家、宾馆酒店36家、再生资源34家,家政服务38家,干洗12家,洗浴7家,摄影35家,美容美发191家,仓储物流6家,家电修理11家,电商平台1家。三是加强安全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对商业综合体、餐饮、住宿、商超、加油站、工业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商户231家,发现隐患138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落实“四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自治区和吴忠市“四防”督查组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指导整改,目前,反馈的27家4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15: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理解不够深入和透彻。学习宣传载体和方式单一、氛围不浓,部分干部职工对应知应会内容知晓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将其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加深对其深刻内涵、重大意义的理解与认识。截至目前,共开展民族宗教类学习4次,专题学习1次,党组学习1次,干部应知应会测试1次。二是按照区委统战部要求,2023年9月份在罗山商城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悬挂横幅1条,发放民族团结小知识100余份,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民族团结内容6条。三是组织干部20人和辖区企业30余家通过线上形式参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进一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并向辖区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四是按照区委部署,持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并持续向企业宣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存在问题1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实不细。工信局党组2022年、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内容基本雷同,未按区纪委要求逐年完善清单内容;2023年问题清单与2022年雷同,缺少对党组班子及党组主要负责人问责情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工作任务,问题清单问题均来自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党组主要负责人问责情形,杜绝出现雷同现象。
存在问题17:责任落实欠缺。专题研究不够,2021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进行专题研究、2022年仅专题研究1次;2021年以来,工信局党组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听取分管业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廉政党课教育成效不明显,每年仅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2022年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问题整改台账未建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坚持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年终听取班子成员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建立健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问题整改台账。
存在问题18:2023年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不够扎实。廉政谈话“四必谈”未达到全覆盖,2名班子成员未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廉政风险点排查浮于表面、防控措施不具体,对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方面未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已排查出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5个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不具体,在风险等级上应确定为中、高风险,但均确定为低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2023年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资料,对未撰写心得体会的2名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补交心得体会。二是坚持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开展2024年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2024年3月,按照“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周工作要求,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普通干部之间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青云湖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迷惘之省》,部分干部到人民法院旁听了职务犯罪庭审。三是结合岗位和业务特点,每季度对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第一季度排查出风险点3个,其中高风险0个,中风险0个,低风险3个。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5个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并确定风险等级。
8.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存在问题19:工信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联系不够经常,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不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会议较少,监督执纪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积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邀请他们经常性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在召开党组会前及时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并邀请其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局内“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参与党组会议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次,提出意见建议3条。
9.两个“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浮于表面、整改措施不够具体。
存在问题20:工信局党组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与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问题雷同。其中对自查出的服务企业不到位、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整改措施笼统、不详尽,未达到见人见事,与实际职能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整改责任,党组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细。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特别对服务企业不到位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分管科室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定可行性的整改措施,达到见人见事,真抓真改。
存在问题21: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存在形式主义。局党组未结合职能职责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只是机械的照搬照抄区委方案,未开展专题辅导,“六对照六查看”专题大研讨仅围绕一个专题开展4次交流研讨,15份研讨材料班子成员仅1份,研讨效果没有达到区委“确保发展和改革两大主题全覆盖”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区委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和交流研讨,并对交流研讨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交流研讨效果达到区委“确保发展和改革两大主题全覆盖”的要求。二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未及时提交研讨材料的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由党务工作者督促及时上交,现已完善相关研讨材料。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存在问题22:财务支出不规范。2021年9月支付宁夏军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电子商务培训费20155元,未附培训学员签到册、培训照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培训资料(照片和培训学员签到册)。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存在问题23:采购询价不规范。2021年2月-2022年6月采购红歌联唱服装、办公用品、电商站点门牌、电商物流输送带等物品,无询价或仅1-2人询价,不符合采购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党组学习、集中学习,加强政府采购方面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知识学习,提高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财务室、电商办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在今后政府采购项目中,严格执行询价程序,确保财务手续健全,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在采购资料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确保采购程序完整合规,全面落实财务制度和规定。
存在问题24:财务合同签订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依据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5笔,涉及金额41189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草拟合同时,由起草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严格审核,杜绝使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存在问题25:超标准采购办公设备。2022年11月采购台式计算机1台6200元,不符合“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不超过5000元”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政策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干部例会,加强政府采购方面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二是及时对接财政局,对2022年11月采购的价值6200元的台式计算机作出情况说明,现已完成整改。三是在今后的办公设备采购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标准,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1.政治建设弱化,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到位。
存在问题26:2020年以来,工信局党组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未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党建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均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与2020年基本雷同。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模范机关创建力度不大,创建氛围不浓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红寺堡区2024年组织工作要点》和《2024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局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年终向局党组提交党建工作总结,并汇报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全体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局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1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存在问题27:督促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支部委员会会议多为理论学习,研究决定事项较少。2021年2至8月、2022年7至12月支部委员会会议参会委员少于3人。会议记录不规范,2021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类记录对会议时间、参会人数均有不同程度涂改;6月召开的党员大会备注“请假”人员仍传达学习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参加支部会议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严格落实考勤。二是参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模板,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三是完善会议记录要素,做到会议情况第一时间记录、参会人员第一时间签名,确保会议基本要素信息准确无误,坚决杜绝错签、漏签等情况发生。
存在问题28:党支部补选工作不及时。2021年党支部超过半年未补选支部书记,2022年支部书记补选程序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支部委员会出现人员缺额的情况,在征求全体党员意见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酝酿并及时开展补选工作。二是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原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于2024年4月设为红寺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两个单位,经与区机关工委对接拟于5月下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补选支委事宜。通过上述工作,使局党支部开展补选工作程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存在问题29: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22年8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1名预备党员未经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未汇报个人情况;2022年5月支委会讨论确定1名发展对象,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到接收预备党员及转正,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资格联审、党组织报备等工作。二是加大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定期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系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加强党建业务工作能力的提升。
存在问题30: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对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剖析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谨,会前谈心谈话不够深入,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完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针对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回头看。二是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局党支部对全体党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核,有力保证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存在问题31:对2020年区委巡察和审计反馈的“对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研究落实不够”及“财务管理不严”问题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加以整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强对上级文件的学习领会及贯彻执行力度,按照文件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并安排部署,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保制度内容合理、完善,并与局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改进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能力的培训,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求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不懈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各项组织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二)全面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党组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党内监督,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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