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预制菜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产)发〔2023〕12号)要求,开展预制菜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工作,由建设主体自行申报后,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红寺堡区财政局对建设主体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预制菜产业发展贷款贴息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其他反映问题,查证情况属实的,将取消该发展主体贷款贴息的资格。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共7天。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附件:2023年预制菜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内容公示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