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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4-00137
文号
红政干发〔2024〕 1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0-29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朱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朱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朱丹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志荣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区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波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综合执法局大河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上3名同志调任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区政府研究任命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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