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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5-00045
文号
红政干发〔2025〕 2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1-1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鹏飞同志免职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鹏飞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周鹏飞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此页无正文)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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