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索引号
640303001/2025-00060
文号
红政干发〔2025〕 6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3-24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万文超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万文超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万文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万文超同志调任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区政府研究任命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