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为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结合分局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一单两库”,熟练操作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不断提高“双随机”匹配的精准度。要不断强化《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操作指南》学习,熟练操作、规范应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确保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
(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分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附件1)、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3)、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4),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分局内部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相关业务处室下发的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和包容审慎监管,做好信息公示和后续处置。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抽查比例。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
二、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牵头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岗位、市场监管所,要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业务牵头岗位、市场监管所请于11月10日前分别向法制监察岗报送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附件:1.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 年修订版)
2.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4.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