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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8/2024-0005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7-0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根据《红寺堡区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放管结合的有关文件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为实现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采用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实施全覆盖的方式和监管责任,强化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二、工作思路

(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日常监督管理需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公开化,确保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时刻监管到位。

(二)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

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随机抽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比例。

(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契机,及时建立健全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从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对被抽查的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检查工作底稿、基本情况表等,并由被检查的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在实地检查记录表中注明原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

各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面入库。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推升监管效能。

(二)制定年度计划

依据监管职责,制定2024年度抽查计划,并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管网进行公示。

(三)严格监管程序

为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年度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的随机抽查检查。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组织随机抽查,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随机抽查开展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四)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及时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重专业培训

增强业务学习,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效能。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法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红寺堡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细化工作目标及推进举措,充实一线监管执法检查力量,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发布公示

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发布随机抽查公示文件及抽查信息;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红寺堡区财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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