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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3/2024-0006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
治安大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0-22
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根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我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切实解决执法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形成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

二、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20244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宾(旅) 刻章业、娱乐场所等行业场所。

   (三)检查范围及要求严格按照《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检查。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10%,抽查频率不少于1次。

   (五)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和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确定行业类型,再从行业抽取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两名执法人员检查事项全覆盖或随机抽取部分进行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抽查前不设定条件备检行业类型、备检企业、执法人员、检查事项全部通过随机抽取产生。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可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采用系统随机抽取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执法人员,如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履行职责的,经局领导同意后,重新随机抽取递补执法人员。

(六)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随机从“两库”名录中进行抽取,参加人员由具备执法人员组成。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检查,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依法查阅复制被抽查对象的台账和有关资料,并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现场检查录表,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

3.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20个工作日内,要将抽查结果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 对上级部门布置、安排、督办的随机抽查事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随机抽查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积极协助主管部门调查取证,不得推诿抵制和包庇袒护。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文化、市场监管、住建 、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要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要向社会公布监管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

(四)强化执法意识和工作监督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

1.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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