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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7/2024-00062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部门
法制监察岗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10
名称
红寺堡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动态调整抽查计划
红寺堡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动态调整抽查计划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为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结合分局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一单两库”,熟练操作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不断提高“双随机”匹配的精准度。要不断强化《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操作指南》学习,熟练操作、规范应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确保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

(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各岗位、市场监管所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分局内部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相关业务处室下发的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和包容审慎监管,做好信息公示和后续处置。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抽查比例。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牵头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岗位、市场监管所,要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业务牵头岗位、市场监管所请于11月10日前分别向法制监察岗报送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附件1红寺堡区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

附件2:红寺堡区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

附件3:红寺堡区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调整

附件4:红寺堡区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调整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4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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