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并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及宁夏财政厅官网( https://czt.nx.gov.cn/ )最新公布的目录清单,现将《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清单外的事项请参照宁夏财政厅官网(https://czt.nx.gov.cn)或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x.gov.cn)进行实时查询。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支付,并可向红寺堡区财政局投诉。
二、各执收单位主动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1.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