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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8/2018-0397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1-28
名称
红寺堡区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红寺堡区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广播影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吴忠市红寺堡区广播影视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播及广播、电视节目交流;负责自办节目的策划、采制、审查、包装以及播出编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经营及优质安全播出;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广播影视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记者部、播控部、制作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广播影视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红寺堡区文化广播影视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91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14.91万元。

二、关于红寺堡区文化广播影视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9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2.91万元,为单位的取暖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12万元,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6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6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2018年预算5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81.4万元,下降61.95 %,主要是将聘用人员工资调整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里。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2017年执行数据为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0万元,2017年执行数据为0万元。

五、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14.91万元,支出总预算114.9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 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4.91   万元,占100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91万元,占 2.53%;项目支出112万元,占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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