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参与编制社会科学规划、实施计划;联系新闻媒体做好红寺堡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协调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对辖区文化市场进行指导,使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健康、协调发展;规划、部署全区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并组织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规划、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于2009年10月成立, 是红寺堡区重要组成部门,是宣传红寺堡区经济发展、人文信息和社会进步的窗口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宣传部设有部长一人(正处级级别),副部长2人,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岗位,财务室工作岗位,精神文明办公室岗位,国防教育办公室岗位,创城办公室岗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
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4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 万元。
二、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人员经费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万元、津贴补贴20万元、奖金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万元、住房公积金5万元、购房补贴4万元;
公用经费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39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预算39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1万元,增长63.2%。主要用于“七五”普法、意识形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三、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
四、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2019年收入总预算4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4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71万元,占100 %;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 %;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471万元,占比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属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构筑物价值56万元;车辆2辆,价值3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3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构筑物价值56万元;车辆2辆,价值3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3万元。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
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为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4、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指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