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为红寺堡区一级单位,现有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50人。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红寺堡区公安局为红寺堡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一、本年收入 | 一、本年支出 | 6442.1850 |
6442.185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442.185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5720.612 | 5720.6152 |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2.2973 | 302.2973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55.2923 | 155.2923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63.9802 | 263.9802 |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二、年末结转结余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收入总计 | 6442.1850 | 支出总计:6442.1850 |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安排总计 |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小计 | 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
220001 |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本级 | 6442.1850 | 6442.1850 | 5392.4850 | 10.0000 | 1039.7000 | ||||
2040201 | 行政运行 | 3713.9152 | 3713.9152 | 3713.9152 |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06.7000 | 2006.7000 | 957.0000 | 10.0000 | 1039.7000 | ||||
2080505 |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01.5315 | 201.5315 | 201.531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 100.7658 | 100.7658 | 100.765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0.8423 | 110.8423 | 110.8423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4.4500 | 44.4500 | 44.45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3.6000 | 163.6000 | 163.60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0.3802 | 100.3802 | 100.3802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220001 |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本级 | 7281.1732 | 6442.1850 | 4435.4850 | 2006.7000 | -838.9882 | -13.02% | |
2040201 | 行政运行 | 3425.6780 | 3713.9152 | 3713.9152 | 288.2372 | 7.76% |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269.9428 | 2006.7000 | 2006.7000 | -1263.2428 | -62.95% | ||
2080505 |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69.4719 | 201.5315 | 201.5315 | 32.0596 | 15.9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9.5281 | 100.7658 | 100.7658 | 81.2377 | 80.6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3.2163 | 110.8423 | 110.8423 | 17.6260 | 15.9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7.6131 | 44.4500 | 44.4500 | 6.8369 | 15.3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78.4378 | 163.6000 | 163.6000 | -14.8378 | -9.07%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82.2851 | 100.3802 | 100.3802 | 18.0951 | 18.03% |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 基本支出预算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支出 | 日常公用支出 |
总计 | 4435.4850 | 3986.4450 | 449.0400 | |
301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79.0121 | 579.0121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9.1620 | 509.1620 | |
30103 | 奖金 | 597.0127 | 597.0124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28.0600 | 128.06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01.5315 | 201.5315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00.7658 | 100.7658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0.8423 | 110.8423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44.4500 | 44.45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8683 | 3.8683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63.6000 | 163.6000 |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99.4602 | 199.4602 | |
302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201 | 办公费 | 312.0000 | 312.0000 | |
30202 | 印刷费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
30206 | 电费 | |||
30207 | 邮电费 | |||
30208 | 取暖费 | 41.2400 | 41.2400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
30216 | 培训费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
30229 | 福利费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95.8000 | 95.8000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30301 | 离休费 | |||
30302 | 退休费 | 3.6600 | 3.66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48.3504 | 48.3504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0400 | 1.0400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295.6300 | 1295.6300 | |
310 | 四、资本性支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6442.1850 | 一、行政支出 | 6442.1850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442.1850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6442.1850 |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二、事业预算收入 | 二、事业支出 | ||
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三、经营支出 | ||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
五、经营预算收入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债务预算收入 | 六、投资支出 | ||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七、债务还本支出 | ||
八、投资预算收益 | 八、其他支出 | ||
九、其他预算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6442.1850 | 本年支出合计 | 6442.1850 |
十、上年结转 | 九、年末结转结余 | ||
(1)财政拨款结转 | (1)财政拨款结转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2)非财政拨款结转 | (2)财政拨款结余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十一、上年结余 | (3)非财政拨款结转 | ||
(1)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非财政拨款结余 | ||
(2)非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5)专用结余 | ||
(3)专用结余 | (6)经营结余 | ||
(4)经营结余 | |||
收入总计 | 6442.1850 | 支出总计 | 6442.1850 |
八、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事业预算收入 |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经营预算收入 | 债务预算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投资预算收益 | 其他预算收入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6442.1850 | 6442.1850 | 6442.1850 | ||||||||||||||
九、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本年支出合计 | 行政支出 | 事业支出 | 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投资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其他支出 |
220001 | 6442.1850 | 6442.1850 | |||||||
2040201 | 3713.9152 | 3713.9152 | |||||||
2040202 | 2006.7000 | 2006.7000 | |||||||
2080505 | 201.5315 | 201.5315 | |||||||
2080506 | 100.7658 | 100.7658 | |||||||
2101101 | 110.8423 | 110.8423 | |||||||
2101103 | 44.4500 | 44.4500 | |||||||
2210201 | 163.6000 | 163.6000 | |||||||
2210203 | 100.3802 | 100.3802 | |||||||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442.1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42.1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42.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6442.185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公共安全支出572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98万元。
二、关于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5.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435.48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838.9882万元,下降13.02%。
人员经费3986.445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579.0121万元、津贴补贴509.1620万元、奖金597.012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128.06万元、个人取暖费100.94万元、离休费、退休费3.66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1.04万元、医疗万元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163.60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98.52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5.63万元;
公用经费449.04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312.00万元、其他交通费95.8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41.2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6.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06.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2006.7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263.2428万元,下降16.95 %。
必须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三、关于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
四、关于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收入总预算6442.1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42.1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支出总预算6442.1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442.18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442.185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6442.185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9.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16%。,增加原因为2021年事业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9065.85平方米,价值1496.43万元;土地81106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 48辆,价值604.32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18.0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453.66万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本级部门房屋 19065.85平方米,价值1496.43万元;土地81106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 48辆,价值604.32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18.0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453.6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公安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细化公安制度的职能定位、权责规定、工作重点、制度构成及工作经费、信息技术等相关保障,规范公安方式和权限,健全信息收集、线索处置、约谈整改、督办问责、请示汇报、全员培训等机制,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公正严明、确保干部保密守则,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加强公安工作业务流程、谈话技巧、审计监督、问题线索收集、公安报告撰写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公安干部的业务水平,打造忠诚可靠、敢于担当、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群众信赖的公安队伍。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当年拨付的资金。
7.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编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各类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附: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