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吴忠市相关规章规定,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吴忠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标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等。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相关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执行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地质勘查项目。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防护、火灾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协调和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相关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和矿业权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监督管理测量标志的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及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14.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执法。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15.负责编制林业、草原和湿地生态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负责实施林业、草原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工程建设、林业技术推广、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及防治检疫和营造林绿化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等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17.指导、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监督和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18.负责城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规划验收、规划监管等工作。
19.承担区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评估和交易的便民高效。林业和草原局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大力实施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5人。截至2020年底实有人数61人。下设1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室、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室、耕地保护监督室、地质矿产管理室、林草生态修复室、林草湿地资源管理室、执法队、财务管理室、科技发展与地理信息管理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林业和草原管理室。核定事业机构有5个,分别为红寺堡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北海林场、新庄集乡林业站、大河乡林业站、柳泉乡林业站。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一、本年收入 | 7746.77 | 一、本年支出 | 7746.77 | 6537.77 | 1209.00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537.7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209.00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6.01 | 116.01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5.46 | 45.46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2467.30 | 2467.30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1209.00 | 1209.00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2036.90 | 2036.90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761.17 | 1761.17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110.92 | 110.92 |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二、年末结转结余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收入总计 | 7746.77 | 支出总计 |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安排总计 |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小计 | 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 | |
合计 | 7746.77 | 6537.77 | 1209.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7.34 | 77.3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8.67 | 38.6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2.54 | 42.54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92 | 2.92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675 | 675 | |||||||
2110502 | 社会保险补助 | 1267.2 | 1267.2 | |||||||
2110602 | 退耕现金 | 509.1 | 509.1 | |||||||
2110699 | 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 16 | 16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09 | 1209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175 | 175 | |||||||
2130206 | 技术推广与转化 | 15 | 15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1651.9 | 1651.9 | |||||||
213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180 | 180 | |||||||
2130221 | 产业化管理 | 15 | 15 | |||||||
2200101 | 行政运行 | 921.18 | 921.18 | |||||||
220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20 | 220 | |||||||
2200106 |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 620 | 62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3.03 | 63.03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7.89 | 47.89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合计 | 6537.77 | 1193.57 | 5344.2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7.34 | 77.3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8.67 | 38.6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2.54 | 42.54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92 | 2.92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675 | 675 | |||||
2110502 | 社会保险补助 | 1267.2 | 1267.2 | |||||
2110602 | 退耕现金 | 509.1 | 509.1 | |||||
2110699 | 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 16 | 16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175 | 175 | |||||
2130206 | 技术推广与转化 | 15 | 15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1651.9 | 1651.9 | |||||
213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180 | 180 | |||||
2130221 | 产业化管理 | 15 | 15 | |||||
2200101 | 行政运行 | 921.18 | 921.18 | |||||
220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20 | 220 | |||||
2200106 |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 620 | 62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3.03 | 63.03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7.89 | 47.89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 基本支出预算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支出 | 日常公用支出 |
总计 | 1193.57 | 1061.76 | 131.81 | |
301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62.43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09.15 | ||
30103 | 奖金 | 197.91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49.3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7.34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8.67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2.54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92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9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3.03 |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5.57 | ||
302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201 | 办公费 | 25.00 | ||
30202 | 印刷费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
30206 | 电费 | |||
30207 | 邮电费 | |||
30208 | 取暖费 | 7.01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10.0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3.00 |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
30216 | 培训费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73.0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0 | ||
30229 | 福利费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80 | ||
30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30301 | 离休费 | |||
30302 | 退休费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10 | 四、资本性支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09 | 1209 | ||||||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7746.77 | 一、行政支出 | 7746.77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537.77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7746.77 |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209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二、事业预算收入 | 二、事业支出 | ||
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三、经营支出 | ||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
五、经营预算收入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债务预算收入 | 六、投资支出 | ||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七、债务还本支出 | ||
八、投资预算收益 | 八、其他支出 | ||
九、其他预算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7746.77 | 本年支出合计 | 7746.77 |
十、上年结转 | 九、年末结转结余 | ||
(1)财政拨款结转 | (1)财政拨款结转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2)非财政拨款结转 | (2)财政拨款结余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十一、上年结余 | (3)非财政拨款结转 | ||
(1)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非财政拨款结余 | ||
(2)非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5)专用结余 | ||
(3)专用结余 | (6)经营结余 | ||
(4)经营结余 | |||
收入总计 | 7746.77 | 支出总计 | 7746.77 |
八、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事业预算收入 |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经营预算收入 | 债务预算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投资预算收益 | 其他预算收入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7746.77 | 7746.77 | 6537.77 | 1209 | ||||||||||||
九、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本年支出合计 | 行政支出 | 事业支出 | 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投资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其他支出 |
合计 | 7746.77 | 7746.77 | |||||||
2080505 | 77.34 | 77.34 | |||||||
2080506 | 38.67 | 38.67 | |||||||
2101101 | 42.54 | 42.54 | |||||||
2101103 | 2.92 | 2.92 | |||||||
2110402 | 675 | 675 | |||||||
2110502 | 1267.2 | 1267.2 | |||||||
2110602 | 509.1 | 509.1 | |||||||
2110699 | 16 | 16 | |||||||
2120899 | 1209 | 1209 | |||||||
2130205 | 175 | 175 | |||||||
2130206 | 15 | 15 | |||||||
2130207 | 1651.9 | 1651.9 | |||||||
2130209 | 180 | 180 | |||||||
2130221 | 15 | 15 | |||||||
2200101 | 921.18 | 921.18 | |||||||
2200102 | 220 | 220 | |||||||
2200106 | 620 | 620 | |||||||
2210201 | 63.03 | 63.03 | |||||||
2210203 | 47.89 | 47.89 |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74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46.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3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09.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7746.7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67.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9.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36.9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6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92万元。
二、关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3.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193.5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人员经费106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37万元、津贴补贴209.15万元、奖金197.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7.40万元、绩效工资14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7万元、住房公积金63.03万元。
公用经费13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00万元、取暖费7.01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劳务费73.00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344.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344.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森林资源管理1651.90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620.00万元、社会保险补助1267.2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675.00万元、退耕现金509.10万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6.0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75.00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15.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0.00万元、产业化管理15.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0万元。
三、关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关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09.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209.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09.00万元。
五、关于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入总预算774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46.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7746.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46.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746.77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7746.77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一级行政单位1个,下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3258平方米,价值1013.98万元;土地7776平方米,价值1元;车辆20辆,价值397.8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7.4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292.89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3258平方米,价值1013.98万元;土地7776平方米,价值1元;车辆20辆,价值397.8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7.4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292.89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23258平方米,价值1013.98万元;土地7776平方米,价值1元;车辆20辆,价值397.8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7.4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292.8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在部门预算中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项目自评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