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0〕44号、268号、92号,宁财(预)指标〔2020〕291号)文件内容,自治区下达红寺堡区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7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2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457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红寺堡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现将2020年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