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一般债务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1〕124号)文件内容,自治区下达红寺堡区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200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红寺堡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将2021年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予以公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一般债务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1〕124号)文件内容,自治区下达红寺堡区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200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红寺堡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将2021年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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