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2022〕15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债)〔2022〕288号)精神,下达我区第一批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具体分配项目为:红寺堡区住建交通局2022年红寺堡镇南片区排水管网工程项目1500万元;大河乡人民政府在大河乡乌沙塘园区特色蔬菜瓜果产业温棚建设项目1000万元;农业农村局的设施瓜菜产业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500万元;水务局在吴忠市红寺堡区罗山西麓经果林产业供水工程项目500万元;生态环境分局的新庄集乡南源村、柳泉乡沙泉村排水管网工程 1500 万元;2022年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政府“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形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红寺堡区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10799万元调整为1157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10799万元调整为1157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由30000万元调整为4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30000万元调整为40000万元。
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项目分配方案
2.红寺堡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
3.2022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4.2022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